Re: [問題] 中低收入辦理不過

作者: nanasanya (7th)   2021-08-19 09:43:11
※ 引述《penylaj (呸泥辣椒)》之銘言:
: 先說明,我不是女的
: 但是我 Google 很多關於中低收入的問題都在這裡,實在不知道該去哪裡問,所以想在這裡
: 請教一下
: 我申請低收入沒過,原因是我的生父在 108 年有財產交易列入動產而導致我沒通過資格,
: 但我在申請戶籍謄本的時候知道他已經在 103 年和別人結婚另組家庭
: 我從小我就沒有他的印象,我是外婆帶大的,支援我長大的也多是舅舅,而我和舅舅是不同
: 姓,因為原本的外公生了我媽媽之後就死了,我也連什麼爺爺奶奶都沒看過,所以帶大我的
: 都是這些台灣所謂「外家」的人,生父在我 5 歲就離婚,母親也過世至今 17 年了
: 外公後來中風三次,每次發作都以年來計算,後來也走了,接著外婆車禍,好幾年來舅舅要
: 求我看護照護,我自己身體也不好,有不知原因的病痛也 16 年了,最後跑各大醫院,最後
: 醫生也只能要求我帶病共存,所以我即使工作,也固定要跑醫院尋求任何治療好的機會或是
: 幫助我睡覺的藥物
: 最後外婆走了,舅舅希望我自己在外面生活,我也做了,因為每個月都需要一天的病假,年
: 紀也不小,就是做一些臨工,尤其是在這個疫情爆發時,收入越來越少,所以想申請「中」
: 低收入,至少健保費跟在外面租房子能得以補助,但是卻因為這個沒印象的生父而申請失敗
: 我該怎麼辦?還是我認為我應該可以申請補助的理解是錯誤的?
您好,這邊是社工,想提供一些意見~
您的狀況可以提未盡扶養
簡單來說就是您的生父從前沒有盡到照顧您的責任,現在也和您沒有任何關係
可以請公所審案時不要列計您的生父
收到低收的核定公文之後可以在期限內提出申覆,然後填寫「未共同生活及未有財物資助切結書」
公所和社會局會重審,然後派社工到府訪視
如果您沒有其他財產,理論上是會通過的
希望以上意見可以幫到您和其他有需要的人!
祝您順利申請通過(。ì _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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