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證疫苗
藥廠可保保險
出事找藥廠賠
EUA疫苗
藥廠無法保保險
責任轉移至疫苗持有政府身上
出事找政府藥害救濟
台灣藥害救濟今年新增
無醫學實證支持之副作用不賠
高端開打前號稱副作用低
也就是說
你突然不能接受的新副作用
是沒有醫學實證的
不賠
根據我聊過的信徒,
他們覺得我在看衰台灣,
所以其實他們是不在意賠償的吧。
就像大家討論疫苗致死是為了未來接種者的安全性,但信徒會認為你期望施打高端者死亡。
基於善念,
還是會提醒他們保疫苗險,
其餘就不必浪費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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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題有人貼了張賠償表,
內文寫到死亡跟殘障也有給付,
但實際在條文寫的是
1.合理認定藥品導致按額度給付
2.無法認定有其他原因致死/身體殘障,酌予給付
也就是說,自己有病是不賠的...
大家猜猜目前施打高端後猝死的有幾位自己有病呢?
※ 引述 《MrTaxes (稅法要怎麼唸?)》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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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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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疫苗出狀況 最嚴重的有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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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家屬是否能請求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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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是否有類似產品責任險之類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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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要證明疫苗與狀況之間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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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現在目前的醫療鑑定水準 應該也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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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沒有相關的賠償機制 大家是否會卻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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