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真羨慕嫁給高收入份子的人

作者: fatman5566 (肥仔不能亡)   2021-09-05 07:52:46
※ 引述《soulboy330 (stay the course)》之銘言
: ※ 引述《freshbud (萌蘖)》之銘言
: : 親戚嫁給某某大廠的工程師
: : 年薪高 但不是那種輪班用命換錢的
: : 原本做三萬多的行政助理
: : 直接辭職當家庭主婦
: : 房子老公也買好了
: : 阿肥我還在想以後買房子頭期款要怎麼生出來
: : 好羨慕喔
: 唉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 還一堆想靠別人的人
: 難道不知道台灣離婚率很高嗎?
: 整天想靠別人
: 要是哪天離婚可是很慘的
: 很多女人離婚打官司很愛跟法官哭窮裝可憐
: 以為這樣很有用
: 事實是上法院搶監護權
: 你沒錢連小孩子監護權都拿不到
: 要搶到監護權的方法
: 就是主張自己收入多高多穩定
: 社工家訪的時候讓他們知道自己居住的地方生活環境多好
: 多適合小孩成長
: 去看看張國瑋結果幾次婚吧
: 長榮夠不夠有錢
: 那些前妻離婚之後
: 過的怎麼樣呢?
: 新聞很多
先說 法院現在流行的是
共同監護 由其中一方當主要照顧者
意思就是 法官不想當壞人啦 爸媽離婚了還是要乖乖當孩子的爸媽哦 你們老死都要一起照
顧小孩啦
這個主流判法真的讓很多離婚爸媽超無奈 以後有機會再分享
先講法院怎麼判斷誰要當主要照顧者
法院給主要照顧者的時候女生占大優勢好嗎?
一般傳統家庭 都是老公賺錢 老婆照顧小孩
學歷越低的越是這樣(沒貶意 遇到的個案觀察到的
所以老婆在爭奪小孩監護權有個優勢:主要照顧者、照護繼續性,意思就是小孩都是你
在照顧,你比較懂小孩生活習慣,給你繼續照顧也很讚
法院另外還有個判斷依據,幼兒從母原則,意思就跟文字一樣,年紀越小越需要媽媽照

最後雙方收入只佔一小塊,老婆只要可以在訴訟中找到正常工作,收入其實不重要
為什麼?
因為 比較有錢的老公要負擔比較多的扶養費啊
本來雙方收入相同,一人負擔一半
現在我給你37分,因為你錢比較多 合理吧
對了
當老婆想離婚搶小孩的時候
最常看到的就是先把小孩帶娘家
封鎖老公一切聯絡
等訴訟的時候再給老公探視小孩的權利
說自己是善意父母 有給老公探視權
然後再來個回馬槍
跟老公要離家出走的時候,照顧小朋友的代墊扶養費
以上
女生爭小孩占超大優勢 原po不懂別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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