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跨性別者住女宿爭議,各位女性朋友怎麼

作者: deathwomen (賤盤小妹)   2021-09-15 12:38:53
→ wayne62: 可跟同婚公投類比處在於,有些人思考還是先本能反。而非 09/15 10:51
→ wayne62: 先去認識跨性別了解同理他/她們面臨的困境.在還沒了解前 09/15 10:51
→ wayne62: 就容易被 似是而非 的情報給誤導。比方本篇講的性別友善 09/15 10:51
→ wayne62: 宿舍,長庚大學學生會是這麼說的https://is.gd/UL20hQ 09/15 10:51
→ wayne62: 跟校方說法差很大 09/15 10:51
我點了你的連結看了
學生會這麼說
「然而學校擬設置之「友善宿舍」其實位於女宿三樓,該處為宿舍大廳旁的貴賓招待所,
主要供學校貴賓與教授使用,並非學生住宿空間。跨性別學生進出貴賓招待所的空間,勢
必引來他人關注,且性別身份為個人隱私,這樣的作法無異於將跨性別學生強行隔離,並
使其處於「被出櫃」的困境,更容易遭致性騷擾或歧視。」
我還是看不出來校方哪邊做錯,不然你說怎麼辦比較好。
至於你說的混宿,是師大的作法,
同層樓可不同同性別,但是同性別要同房。
我就想問,同性別同房,這個同性別是心理認同還是法定性別?
如果是法定性別,那有什麼意義?
小雯還是得跟臭男生一起住啊,誰叫她有雞雞?
如果是心理認同,就得問小雯的室友,願不願意接受跨性別
難道不用跟室友說嗎?可是如果說了,這不就是「被出櫃」嗎?
這...
如果需求比較多,為什麼不要自己去租房子?
覺得不公平?人生何時公平過了?我也覺得我有很多需求,難道我也該叫校方滿足我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09-15 12:46:00
特殊需求自己搬出去住最適合,硬要別人"不歧視你"根本有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9-15 13:36:00
外面有跨性別同租家庭式,很不會變通
作者: vesia (歐帕)   2021-09-15 13:36:00
至少要同寢室的人可接受,不然真的去住單人房或租屋較好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09-15 15:35:00
全世界要繞著我為中心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5 18:56:00
看新聞小雯早就找到3位女同學願意跟她一起住,是校方一直不理她們"不然你說怎麼辦比較好" 我說首先要務是要跟當事人溝通啊先釐清當事人在意的點,才有可能盡量做對吧.不然連當事人的地雷在哪都不知道,反倒一直踩 然後又用自我本位的立場自以為犧牲很多了,讓步很多了,但這些不一定是當事人在乎的,那就變成事倍功半了"教官嗆:你到底是男是女" 後面要有效溝通就難上加難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09-15 19:49:00
校方為什麼要為了你一個人改啊其他家長有問題的話要幫校方去處理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5 20:08:00
因為性平教育法有相關規定 要不然像早年才沒人鳥 有了相關法源才能告上法院 校方才會怕 才會協調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第 14 條1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不在此限2學校應對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5 22:28:00
貼一堆法條沒屁用歐 法官最後也沒判准她住女宿 判決也是判性平言論侵權而已找了四個人請問他是得到全體住宿生同意嗎 可以尊重其他女生不想看到有老二的人在宿舍晃的心情嗎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21-09-15 22:53:00
LGBT向來只有別人要尊重我的意見 我不需要尊重別人意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0:05:00
樓上這話若要推崇的是鄉愿的德行,那同志可能真沒有。比方同志爭取婚姻平權,要怎麽還同時尊重反同婚的意見?"臣妾真的做不到啊"尊重2字用的太俗爛,就變成鄉愿了例 辯論賽,結果正方尊重反方 反方尊重正方 那還辯個啥?例 同婚釋憲 大法官不會說我們也尊重一下護家盟的意見所以我就不下判決了。並不會這樣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0:24:00
https://i.imgur.com/4AQKPWL.jpg 尊重別人很難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0:26:00
上面tw大問 "校方為什麼要為了你一個人改啊" 我用法條來回應,因性平教育法有醬要求校方,至於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合理 才不違法 則要看法官怎麼判?La大用這個案 是在以偏概全了我相信絕大部分跨性別爭取使用女廁 並不是為了坦露男性性器官 也不會這麼做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0:34:00
校方已經為他準備獨立的性別友善宿舍 他堅持要跟全體女生一起住喔 為什麼以偏概全 對跨性別女來說 那個器官存在不代表他是男性 他跟任何女性一樣有在更衣室裸露自己身體的權利阿 不要看到比較不利的就說是個案好嗎他不是為了裸露阿 但女性看到就不舒服啊 很難懂?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0:44:00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105/123236.htmLa大那尊重的圖 我找了2012年新聞原文,後來校方是醬處理"據華盛頓州州法明文規定,性別認同應該受到保障,任何人不得因為性別認同而遭受歧視。學校發言人對此表示,學校遵守州法,會在更衣室與浴室裝置布簾,但不會拒絕讓柯林使用女更衣室。"用 華盛頓 跨性別 又找到這則新聞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0546華盛頓州拒歧視跨性別者 保守團體連續2年推動修法失利然後美國最高法院 https://is.gd/EWGAc4美最高法院維持利於 跨性別者浴室使用的裁決 2021/6/29"La大用這個案 是在以偏概全了" 我這句是指La你用的那圖那是單一個案 並非大部份跨性別都會醬不尊重人台灣尚未仔細辯論這題,但美國已吵很久了.他山之石可攻錯美國討論下來 兩者權衡之下 還是認為 覺得不舒服 還是大不過 跨性別的人權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02:00
你找原文應該也有看到提到 在拜登上任以後最高法院才改變了見解 換句話說這就算在美國也是爭議性大依照執政者立場可能會變動的價值觀 而不是你說的跨性別人權理所當然的最重要 大於多數人覺得生理異性侵入私領域的不適喔還有歐洲廢死 美國也只剩幾個州有死刑啊 你覺得這是普世價值嗎 不要歐美就什麼都是對的喔如果你沒辦法說服別人這是普世價值 那請問要怎麼要求多數人應該去理所當然去忍受這種不快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06:00
"拜登上任以後最高法院才改" 但現在美國大法官的組成在川普那時提名就定下來了,目前美國9位大法官有6位保守派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09:00
台灣法院判決 學校的獨立性別友善寢室並無違反性平法 也並沒有准許該生直接入住女宿 所以你的普世價值還在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12:00
保守vs自由派的6:3的最高法院 都站在維護跨性別人權這邊,我個人不覺得未來還有可能翻案,難道要7:2或8:1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14:00
我可以幫你總結啦 這是LGBT努力目標 跟廢死集團一樣 是一群認為沒照他們意思的人都在侵犯人權的人 但請尊重各國的法律 看不爽就推動修法 不要強迫大眾直接接受 謝謝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18:00
我倒不是用普世價值來看,而是美國在這議題的正反討論過程比台灣早 比台灣多 應該也比台灣徹底。有值得台灣參考處這也不是自己認為,這類案件只要跑釋憲 也會是人權贏個人覺得現法官較年輕也較有人權觀念,也較會支持人權觀點現有個指標案件 跨性別免手術換身份證的案件,9/23會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23:00
五年內 在台灣釋憲百分之百會輸 同婚花了30年 廢死還沒影 通姦才剛廢 你真以為台灣民情很開放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23:00
宣判,到時可以一起關注看看大法官釋憲 又不一定會去考慮台灣民情,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25:00
換身分證那個個人沒意見 為什麼同婚會過收養小孩不會過因為你結婚不會影響到別人啊幹 你絕對不是法律系的才會有對我國司法制度如此美好的幻想XD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26:00
通姦除刑事罪的釋憲,就沒去考慮台灣民情開不開放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2:31:00
因為網路輿論一發現全世界只有伊斯蘭教跟台灣還有通姦罪司法界這臉還掛得住嗎XDDDD 通姦早就有要廢的傳聞 台灣就是偏保守又想假裝亞洲最先進 所以國家不想執行死刑給歐洲嘲諷但又不敢廢 來個同婚通過除了保守派外皆大歡喜宣示一下的法條很多 真的實際執行沒有多數民意很難啦所以性別友善法定一下 讓大家覺得台灣很棒 當然看起來也有個樣子 也給了不少保障 你說要執行到像歐洲那樣嚴密乾脆直接不教小孩性別的程度 下輩子都不可能啦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02:34:00
照你醬說,只要運作成 反跨 司法界這臉就掛不住 不就得了台灣簽的人權2公約 就可以是一個施立點跨性別 也會跟同志運動有類似的軌跡 要先出櫃,讓更多台灣民眾認識跨性別 了解同理她們遇到的困境…也是長期作戰啦祁家威同婚都花了40年,跨性別議題,有志者事竟成要做運動 也沒有悲觀的權力 悲觀就不用做了 若不做現況也不會有所改變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9-16 09:39:00
如果世界風氣都變成贊同跨能上性別認同廁所住寢室 那就很有機會 但就像我說的 美國6月才剛過 要燒到台灣還很久還有這是你的價值觀不是我的也不是眾人的阿 台灣的法律一向是你個人自由要幹嘛適度開放 如果可能對別人造成影響就會很多人反對 所以同婚過收養還早 歐美同婚能收養都幾十年了 婦女權利法律上早就平等 五十年前結婚就不用冠夫姓改姓還比歐美先進 因為這些都你家的事啊 廢死為什麼不可能過 啊你要怎麼對受害家屬交代 越會影響到別人的台灣通過的機率就越渺茫 但是字面跟法條上的平等會優先做到 所以法律會訂的很好看好像很平等 我說我個人認知跨用非生理性別公廁衛浴更衣室 對生理性別會有侵犯不舒服的感覺 但如果使用快速 不會被特別看到 是還好 所以真的要處理這種問題就是法律會要求這類空間遮蔽物要完善但那麼多設施怎麼可能 最後就是性別友善廁所更衣室寢室大亂鬥 反正有蓋個東西出來就不會違法 跟殘障設施一樣至於效用跟便利性如何大家都知道 要到跨性能開心舒適混在認同性別裡使用衛浴寢室 大概再等30年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9-16 13:04:00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因法律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力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