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34 (er34)
2021-09-29 22:55:15這則新聞實在讓我無法入睡
女店員的的慘劇也可能發生在我們週遭,光是想到可能是我打工的小孩,我都無法忍受。
我想到如下:
現況解決
1.首先針對女店員創傷後續需要復健心理輔導的捐款-詢問屏東社會局專款專用
未來
1.法律面要解決的問題,是不是要請大家打爆自己選區立委的電話,才能贏起關注。
很抱歉,我能想到我能做的就是這些,雖然事情很遺憾的發生,但是不能讓這件事默默又沒
了,可否提供建議,謝謝。
作者:
DAEVA 2021-09-29 23:01:00人手一罐辣椒水 正當防衛
作者: cynthia227 (小船) 2021-09-29 23:02:00
連署反精神病除罪化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21-09-29 23:05:00我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精神疾病可以逃罪法律應該要就「犯罪事實」來懲處裁判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21-09-29 23:07:00你的精神病造成社會成本的負項為什麼沒事
作者:
JC83 (JC83)
2021-09-29 23:08:00這種的真的會挑人欺負 我遇過好幾個看到我就突然變正常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21-09-29 23:08:00
有攻擊紀錄的精神病患應處以極刑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21-09-29 23:11:00沒有病識感有攻擊暴力傾向與前科的應該關起來受到法律拘束,或是按照性侵犯要戴電子腳鐐限制他的活動範圍
作者:
flower42 (肥宅å°èŠ±)
2021-09-29 23:12:00嗯 無法認同以上推文
就多勸勸周遭熱心會糾正不守規矩民眾的女性親友,冷漠自保,因為台灣神經病太多了。
新聞只會發聳動的照片 至少社會恐慌 然後就沒事了連給政府施加壓力都沒有 只會製造混亂 到最後還是這樣過去而已 被打就只能自認倒霉 沒啥好講的 反正又沒什麼罪製造 打錯
作者:
Lilyzoea6 (Lilyzoea6)
2021-09-29 23:18:00對付這種人渣 沒必要有人性 讓他來世不敢投胎為人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9-29 23:24:00看你要站哪邊阿,一邊是要求加強管束力,另一邊是靠北加強管束力有損人權
作者:
yohappy (good~)
2021-09-29 23:24:00精神科病患會挖別人眼睛,也會挖自己的眼睛,這真的很無解,希望萬能的上帝可以救救大家
法律很難解決啦,每次類似事件發生就會有精神科醫師上談話性節目罵制度. 這種傷人情節重大的也不可能關一輩
看了這則,又看到養蝦戶圍毆竊賊致死的新聞,忍不住想:當法律無法保障一般人的安全--這樣的危險氣息開始瀰漫,會有多少人傾向「不再靠無力的法律來解決」,又會有多少人開始實踐呢?
作者:
O300 (歐三百)
2021-09-29 23:33:00看新聞 上PTT留言
被害者的聲音永遠是最小的,也最容易被威脅要體諒原諒
作者:
sulpht (0 o)
2021-09-29 23:34:00支持以眼還眼,看這傢伙之後還如何傷人!
作者:
ipist (ipis)
2021-09-29 23:36:00連署關閉精神院,精神病患一律人道撲殺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21-09-29 23:36:00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想捐款
作者: Brioni 2021-09-29 23:37:00
刑法的「應報」跟「罪責相符」被硬搞成教化還有修復式正義
作者: docchen 2021-09-29 23:37:00
就算有病 殺人傷人就是事實 法律就是要給予標準一致的判決才對
作者: Brioni 2021-09-29 23:38:00
然後被害者及其家屬只覺得根本被犧牲
如果被害者的身分換一下,加害者的精神病宣稱可能就變成純屬狡辯不足採信,案發時並非精神病發作的狀態.
作者:
togg (好的~ 請稍等)
2021-09-29 23:40:00真正能做的就是連署修法而已,其他都沒多大的意義
作者: Brioni 2021-09-29 23:41:00
強姦犯都可以情堪憫恕了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21-09-29 23:42:00我上次看到睡不著的影片是老人被狗圍起來咬
提議修法針對精神病患須強制就醫及關起來,不得不說真
作者:
wowzz (wowzz)
2021-09-29 23:58:00神精病真多
作者:
houjay (煞氣a傑)
2021-09-30 00:06:00變成神經病去X立委法官們,應該有用
作者: abyepi (自己選) 2021-09-30 00:10:00
只有立委和高官被攻擊才會修法..不然也是擺爛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1-09-30 00:12:00
有愛就捐眼角膜,其他都沒什麼屁用。
作者:
bigM13 (bigM)
2021-09-30 00:17:00想小額捐款+1
作者:
Mryuan (晚上好)
2021-09-30 00:18:00組織私刑
作者:
annielu (霧谷飛鴻)
2021-09-30 00:19:00就槍枝合法化但限定精神病不能擁槍,一般人自衛無罪,死幾個精神病自然就不會出來亂了~
作者: sm5858123 (sm5858123) 2021-09-30 00:21:00
只有一個女生顧店也太蝦
作者:
aa22331 (羽月)
2021-09-30 00:26:00支持處決+1,再犯率超高...
作者:
x365206 (XiangYu)
2021-09-30 00:27:00修法啊 下禮拜五應該可以
作者:
TvT0423 (我)
2021-09-30 00:44:00台灣人好愛捐錢,加油
作者:
lorowen (wendy)
2021-09-30 00:49:00我也是看了超氣 店員真的無辜
落實終身監禁,必要時長期治療,這需要立法,法官須依法裁判,請先給法源
作者:
fjugamer (DR.西爾爾克)
2021-09-30 01:04:00社會安全網就是兩個字,假的
作者: tu1220 (天) 2021-09-30 01:04:00
小額捐款+1,希望司法不要在當鴕鳥了,爛政府
作者:
egg7750 (ke)
2021-09-30 01:08:00誰反對我 我舉報他神經病 全撲殺
作者:
yvonne13 (yvonne)
2021-09-30 01:08:00我之前被一個神經病在麥當勞當眾被打一巴掌 果然又是神經病 警察直接說了這種沒辦法關 從此以後再也不同情只希望他們全都好好的被關到死 牠們人權神聖不可侵犯 我普通納稅小賤民該死
我的天呀 有看到這個標題一直以為是國外新聞沒想到居然發生在台灣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30 01:29:00能不要只會罵法官 想想法律是誰立的 罵法官就以為自己很有正義感嗎?沒有 很蠢而已連該罵誰都搞不清楚 可悲法普教育
請問精神病患犯罪不因病減輕量裁有公投過嗎?很想投票禁止減輕,而且主張因病情發作而犯罪者應額外受到強制治療!
作者: xxx780305 (空白鍵) 2021-09-30 01:48:00
希望未來店家能夠合法使用電擊棒
先想辦法賠償女生讓他康復吧 這種精神病患養著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說真的 安樂死會比較好 不會造成社會的負擔
作者: smile6615 (Nara) 2021-09-30 02:03:00
一定要處死
我也是認為一樣需要關,但是精神疾病可以先讓你治好,讓你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後再進去關
如果能推動強制治療出院後,像肺結核一樣,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下再走,甚至陪同回診。家屬方面也要輔導。
作者:
cashko 2021-09-30 03:53:00精神病很難治好的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21-09-30 04:59:00國家直接代為處死就好啦,這種人在社會也沒貢獻,家屬八成也不想養
精神病患不代表可以傷害別人,也不代表傷害別人之後可以因病沒事,這種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不送去治療,放出來攻擊人幹嘛?人家自己衰?
作者: kaka0426 (獨在異鄉為異客) 2021-09-30 06:17:00
貧東白癡很多
作者: vini770803 2021-09-30 06:41:00
法律照理來說一定會判他,但政府和公視大內宣戲劇是站在同情加害者的和他一家人的,有一波覺青會質疑被害者說他們更有罪,但近期加害者家屬都是很無所謂隨便無關緊要的態度你以為屏東那位第一次工具人 看新聞之前攻擊72歲阿嬤他都沒事能出來趴趴走不強制長久住院就醫,就知道他們台灣盤偏向支持加害者他們是有人權高人一等
作者:
xiaoniu (百吉)
2021-09-30 07:07:00自保 隨身攜帶防狼噴霧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21-09-30 07:10:00
也許該從修法的方向去走,有明確傷人事實的精神病患者應入院強制就醫,不可輕易出院。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21-09-30 07:11:00
不然沒就醫沒吃藥到處亂晃根本不定時炸彈
作者:
ccmvic (Vic)
2021-09-30 07:12:00保護精神病的安全網很牢固
作者: vini770803 2021-09-30 07:14:00
發覺打錯 攻擊
作者:
cuteyben (小花貓斑斑)
2021-09-30 07:38:00仇恨言論沒幫助 先推動司法精神監獄
孩子打工的環境記得去看一看,如果深夜或清晨時段只有一個人值班,可以考慮換個工作,一個人真的太危險,兩個人還可以互相照應。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21-09-30 07:43:00你能移民
如果真的不知道,你可以去念法律系,就會知道了,很難嗎?
作者: krezev 2021-09-30 07:46:00
如果是我一定私底下處理啊,弄我家人就來看看誰比較瘋
作者:
junnn (下雨...)
2021-09-30 07:48:00討論其實沒有幫助 因為塔綠班的司改與護甲大成功 妖魔鬼怪大街跑 法律保護壞人權益 3+11萊豬疫苗 塔綠都敢亂搞了 塔綠全線落選 台灣才會有好的機會
作者:
Boasoul (純情ビッãƒ!)
2021-09-30 07:55:00參選政件沒有提司法修改的一律不投
作者:
s9816 (是嚕嚕咪不是河馬!)
2021-09-30 08:14:00連署安樂死法案
作者: nakamichi77 2021-09-30 08:16:00
必須立法精神病患強制送醫,出院後必須強制吃藥。有按時吃藥才能保障他人安全!
作者:
daJune (大君)
2021-09-30 08:19:00幹掉加害人一勞永逸以決後患
作者:
junnn (下雨...)
2021-09-30 08:19:00原本期待有一個 結果根本小塔綠...
作者: mosster0113 (淡藍色的感覺) 2021-09-30 08:26:00
逃離台灣
作者:
qqaaz (知足常樂)
2021-09-30 08:32:00對於累犯,無視精神病免死金牌
作者:
fly3434 (第九片天空)
2021-09-30 08:40:00動用私刑吧!這樣才能達到嚇阻作用,不然每個人都想說裝病就可以輕判
作者:
hooll111 (Katsudon)
2021-09-30 08:45:00先自救再救人啦
作者: Ariettina (Ari) 2021-09-30 08:48:00
出來裝模作樣講個屁話:要建立社會防護安全網
作者: tchotchke (好吵喔) 2021-09-30 08:54:00
好難過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9-30 08:56:00投票時動點腦
自承因精神疾病犯下重大刑案->不減刑輕判且強制住院治療->出院應持有院方、主治醫生、檢方、律師、家屬等任三方共同簽署的保證書->如出院後再因病犯下重刑應加重處分且再次強制住院,保證書上的保證方也要付出相應的賠償代價給受害者。腦洞大開想了一堆自己覺得好像有用的方法= =
作者: LuMya 2021-09-30 09:05:00
沒用 最後還是回歸到修法 沒修你各位好自為之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09-30 09:18:00
有傷人事實就得強制治療這點有但書,萬一對方設計你基於防衛性還手,事後說是你先打他你有病,你要被強制治療,這是有可能的。有的狀況是病的比其他家人嚴重但把其他家人逼到憂鬱症然後先打對方讓對方還手再來說對方病比較嚴重該強制而且家人都挺那一個主導的,因為錢都掌控住了高功能心理變態會利用強制治療這點來對付他討厭的家人
作者: SACkings55 (Rush) 2021-09-30 09:55:00
高調
作者:
houjay (煞氣a傑)
2021-09-30 10:07:00等死
作者: kuyfd456 2021-09-30 10:07:00
公布姓名住址,離遠點,不是他弄死你就是你弄死他
作者:
bobo919 (小水皮)
2021-09-30 10:09:00立委修法
關心身邊的神經病 尤其社會下層的 要嘛殺人要嘛自殺
作者:
DOWOPER (忘了呼吸)
2021-09-30 10:10:00看到新聞真的覺得很難過很可怕
作者: kuyfd456 2021-09-30 10:10:00
被弄到女孩子一輩子的傷,這條帳算不完
一直提修法要往什麼方向修也要提出討論,不然找了一個會修法但修出來的法跟大眾利益安全背道而馳的法也沒用,還更糟。
作者: ok771105 (宅皇) 2021-09-30 10:23:00
只要你要注重人權你什麼事都幹不了
作者: mc2834 (子虛烏有) 2021-09-30 10:26:00
法官要有淘汰制度啦,一堆法匠把法律當作是賣弄他們法學知識的工具,代價就是社會正義的凋亡
作者:
WFSGT (金星)
2021-09-30 10:41:00法官真的雖小,什麼責任都叫他背醫生不敢出來說這個沒救,政客不敢出來說精神病患加重處刑,什麼都叫法官背民意部分也常常有人出來喊不要歧視精神病患、他們是被精神病影響恐懼當一個社會從上到下都認同精神病患犯罪可能是“精神病”控制的時候,法官要怎麼判刑?
無解 在台灣,未爆彈的人權才是人權,正常人只是韭菜 認命司法體系敢最重量刑的話就沒這些鳥事
作者: irondan (kaiilpolic) 2021-09-30 11:29:00
法官有衰嗎?國家錢領那麼多。醫師治療法規定60天,都推給別人好棒棒。修法就是精神病關到死啦
作者:
nijivon (nijivon)
2021-09-30 11:38:00屏東社會局…只能給一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
作者: holygoner 2021-09-30 11:57:00
小老百姓幾乎 無可奈何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21-09-30 12:07:00
全面公投要求判死刑你是否同意挖眼犯應該不需審判直接死刑?
作者: Mattmin (隨風飄的草) 2021-09-30 12:26:00
扛布袋,進醫院就出不來的那種
作者:
kikielle (This song is over)
2021-09-30 12:46:00又在自以為正義 打爆電話是要講什麼?修什麼法你知道嗎?事情真相是什麼你知道嗎?不知道是要打爆什麼電話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21-09-30 13:24:00不能做什麼,塔綠班政府就是要放任精神病犯罪,你各位又能怎樣= =
作者: bojan0701 (1111) 2021-09-30 14:06:00
精神病患的定義?有分輕重,有的定時服藥可控制,但就是有放任不吃藥的...連醫生都難以斷定區分吧...
作者:
ots625 (歐踢S)
2021-09-30 14:10:00從小教育必須注重身心靈,而不是教一些為了生存生存技能不難,只要心智正確,人天賦無限
作者:
fengasd (asd565545)
2021-09-30 14:18:00紅明顯你各位要搞清楚法律是立委訂的不是法官啊啊啊
作者: gucci0510 (gucci) 2021-09-30 14:24:00
講那麼多年也沒修法,我們能做的就是自己幹掉對您有生命安全的人!
作者:
kemmok (斑馬)
2021-09-30 15:55:00精神病患者不該除罪化,立委呢?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09-30 16:43:00所以打爆電話要講的內容是什麼??
作者:
microFG (microFG)
2021-09-30 18:05:00什麼都不能做
作者:
SHAN9902 (shanon8588)
2021-09-30 18:20:00無法治療者安樂死 謝謝
真的很可怕,覺得自己要更加強訓練體能跟力氣了,不用打倒對方至少也要爭取時間逃跑,唉真心希望被害人能康復,加害人受到適當的懲罰
廢死公投也可以把死刑犯包給廢死聖人們,負責賠償受害人,死刑犯的管理責付工作…當然不可以靠國家資助,都被確定死刑犯的,廢死自行募款
作者: Usaria (瞇瞇) 2021-09-30 22:13:00
希望有機構幫忙募款 但政府不去改善現況才是最慘的
作者:
certifi (Rabeprazole)
2021-09-30 23:23:00安樂死法的通過,還是最重要的
作者: kinkilove (純喵) 2021-09-30 23:27:00
繼續相信安全網沒有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