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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uzo (一起晚餐我請客~~) 看板: sex
標題: [新聞] 男廚工假扮老闆騙女8萬包養 約會摩鐵性侵
時間: Tue Oct 12 02:06:16 2021
男廚工假扮老闆騙女8萬包養 約會摩鐵性侵被判4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07992
2021-10-11 10:44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陳姓男廚工透過網路認識住北部女子小美(化名),謊稱工廠老闆,提出每月8萬元包
養;小美信以為真,搭高鐵到嘉義市,自付汽車旅館費入住等陳男,卻被強制性侵得逞。
小美報警後,檢警依強制性侵罪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住北部年約30歲的小美因為情傷,去年8月透過網路交友平台認識在嘉義擔任廚工的陳男
。陳假稱是老闆,每月可提供小美8萬元金錢援助,隨即和小美加LINE聊天。小美心動後
,隔天即搭乘高鐵南下嘉義,和陳男相約到嘉義市某汽車旅館赴約。
小美向檢警表示,當天身上已沒多少錢,入住汽車旅館、叫外賣費用都是她付的,她在房
內等待,見陳穿短褲赴約,雖質疑陳穿著、言談不符社會地位,不像公司老闆,但陳講得
天花亂墜,強調先住一晚,隔天會開車載她回北部,還會買禮物送她。她因房間費用是她
付的,沒錢希望陳援助,才陪同入住,陳睡旁邊。
判決書指出,小美隔天到樓下用餐,發現陳男沒有開車,驚覺受騙上樓斥責陳說謊,卻被
陳拉回床上強制性侵,小美身上因此出現多處瘀青;小美被性侵後覺得遭玷汙、立即到浴
室沖洗,陳趁隙逃離,小美才報警處理。
警調閱監視器依車牌號碼,發現該機車為陳男父親所有,將陳帶回訊問,陳坦承發生性行
為後趁女子洗澡時逃離現場,但辯稱當時是在安撫小美後,經同意才發生性關係,而且前
晚就已發生過關係,否認性侵。
法官認為,陳為滿足一己私慾,竟不顧女方以肢體動作拒絕,仍以強暴方式對女子性交,
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觀念,犯後未坦然面對己身犯行,亦未徵得女方諒解或賠償損失
;審酌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4年
真心覺得很怪欸 這樣也能戰男女?
啥都要扯到台女怎樣怎樣
為何都沒人要說台灣男生都怎樣怎樣啊
一天到晚說台女是吃太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