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贊成私刑嗎

作者: pate41 (秋易)   2021-10-16 10:01:09
※ 引述《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之銘言:
: 看到鳳梨叔叔那個影片
: 知道又有幼童在保母手中不明原因重傷死亡
你接收資訊的管道是鳳梨叔叔的影片
鳳梨叔叔拍片說這些民眾去殺嬰保母家抗議
那個地方真的是殺嬰保母家嗎?
殺嬰保母有住在裡面嗎?
那個保母有想要殺嬰嗎?
嬰兒的傷是保母弄得嗎?
嬰兒真的是因為重傷導致死亡嗎?
: 然後有幾個民眾去保母家丟雞蛋灑冥紙
: 被警察抓起來法辦
這些都是司法系統在執行刑罰之前要弄清楚的問題
弄清楚這些問題並不可笑
不弄清楚就貿然下判斷才是糟糕
: 其實司法這東西真的很可笑
: 顯而易見的東西也為了做到講求證據
: 曠日費時的訴訟
你認為司法這東西
為了講求證據把顯而易見的東西搞成曠日廢時的訴訟
這個基本前提就錯了
真正顯而易見的案情 證據必然明確
證據要是明確 訴訟程序就不會曠日廢時
如果訴訟曠日廢時 是因為證據不明確
那這種案件就不能算是顯而易見
如果你覺得顯而易見 訴訟卻曠日廢時
那表示你認為的顯而易見並不是真正的顯而易見
只是你思慮不周所以誤以為顯而易見而以
: 然後造成整個系統似乎是在保護加害者
凡是人造的系統
必然會有錯誤
制度無法消弭錯誤
只能選擇如何分配錯誤
目前我國的刑法採取的是
寧可錯放不可錯殺 (相對的概念是寧可錯殺不可錯放)
但其實目的是在保護 明明不是加害者卻被誤認為是加害者的無辜老百姓
少數罪犯因為制度而錯放 只是國家不願意錯殺無辜老百姓的附隨結果
(至於政黨貪腐收到內線風聲逃亡那種跟司法制度無關 是政風的問題 但新聞多混為一談)
: 翻開之前的類似新聞
: 循法律途徑,訴訟過程中被害家屬不斷受到煎熬
: 保母當然也不斷上訴
: 沒什麼例子到最後是有受到重懲的
犯重罪受重懲 乃理所當然
這種理所當然的故事 根本沒有記者要報導
你若把新聞當依據 當然會覺得沒什麼例子到最後有重懲
因為能做成新聞報導的案子其實都是特例 根本沒辦法反應現實的情形
法院判決書都有放在網路上 google就能查到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並不是「沒有什麼例子到最後是有受到重懲的」
: 如果易地而處
: 我是那個幼童的父母
: 我當然不會去做灑冥紙丟雞蛋這種不痛不癢的事情
: 我一定私底下把那個保母處理掉
如果易地而處
你只是一個平凡老百姓 根本沒當過保母
夜闌人靜的時候
家門口突然來了一批刺龍刺鳳的黑衣人
撒冥紙吶喊要為嬰兒討公道
你打電話報警
警察什麼都不做
就因為你家隔壁的隔壁住著疑似傷害嬰幼兒的保母
你也覺得這樣很OK嗎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21-10-16 10:03:00
特例才報導 那這種特例也太多了吧...其實如果司法可以帶給人民信心不會有那麼多丟雞蛋有的沒的事情
作者: muchire (繡花)   2021-10-16 10:05:00
鳳梨叔叔又不是檢察官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21-10-16 10:10:00
因為虐童的刑罰實在太輕了 丟雞蛋嚴格來說也不能稱為私刑啦 有傷到保母嗎?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寶盒裡的小羊)   2021-10-16 10:11:00
宋代的宋慈都能說出「獄事莫重於大僻,大僻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他不斷告戒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認為「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以上來自維基)現在卻很多被激情衝腦的人想退到原始時期,真不可思議。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21-10-16 10:11:00
我認為大家不滿的還有刑度問題如果今天三審定讞 有人去丟雞蛋 還會有人罵私刑嗎?
作者: b0920075 (Void)   2021-10-16 14:25:00
覺得刑罰不夠應該是要去推動法律改革啊,讓社會他開倒車是三小解決方法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10-16 18:23:00
日本福田孝行案應該蠻顯而易見的 死刑還是拖了二十年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21-10-17 03:15:00
推動法律改革?呼口號嗎?立委有在修嗎?怎麼感覺虐童越判越輕像黃國章媽媽 兒子在軍中出事之後 化悲憤為力量花大半輩子去改革軍中體系 的確很偉大 但現實上有幾個受害者家屬受的了這種磨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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