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願意幫男朋友付貸款唷!
因為我都自己買唷!...
我也沒有希望男朋友幫我付貸款過,我現在跟男朋友同居,房貸我就是自己出。
對我而言房子不是只有生活的必需品,他還是投資的標的。
我自己支付房貸,自己獨享漲幅,要處理的時候自己決定就好...
拜託別人幫忙繳利息別人也會計算,而且兩個人的財務糾纏不清,萬一分手很麻煩。
那個房貸利息跟漲幅相比,微薄的不得了,連這個都要算...
嘖嘖,我討厭斤斤計較的男人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銘言:
: 最近剛好跟女友遇到這個問題
: 我是覺得 兩人住一起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 兩人一起出 水、電、管理費、房貸利息(不含本金部分)等費用很合理
: 但是對方覺得沒有共同持有就不想付
: 我的想法是 今天兩人住在同一間房子
: 不管如何以上這些費用都還是要出
: 只是房東是我而已 而且只付擔部分房貸利息已經遠比同區域的房租低惹
: 不曉得大家的看法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