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20056 (吳先生)
2021-11-04 23:10:45最近東華大學「好兇事件」疑似構成性騷沸沸揚揚。
我多年前晚上在中正大學跑步,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不軌與性騷擾,
然後還叫人代PO在FB校版說我是變態:
https://i.imgur.com/48pWivE.jpg
之後我後來在低卡跟她道歉她不接受說我就是故意的:
https://www.dcard.tw/f/ccu/p/228732985
事後我被報警通知到警察局後來被法院判刑。
我想請問大家,
操場跑步擋到人算是性騷擾嗎??
有性騷前科很難找工作該怎麼辦呢??
作者:
BoBoLung (泡泡é¾)
2021-11-04 23:19:00被判刑????
作者:
sdamel (=ˇ=)
2021-11-04 23:21:00有前科乾脆自己當老闆,只錄取痴女就行了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1-11-04 23:26:00認真的?怎麼聽起來這麼荒誕
作者:
Emeow (E喵)
2021-11-04 23:29:00法院認證
對你有印象 你也算小有名氣了 話說有去就業服務處諮詢過嗎
作者:
w510048 (黨的恩情比山高)
2021-11-04 23:50:00樓上真酸。這種變態算是惡名昭彰吧??可繼續犯案吃牢飯阿吃牢飯不用怕肚子餓了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21-11-05 06:59:00判決書貼出來大家看看
作者:
FUBAR (進撃の肥宅)
2021-11-05 10:30:00閃躲前方所以蛇行和女方敘述的突然停下有很大差異 你是怎麼解釋的?
我猜是故意蛇形或突然停下就可能撞到,撞到就有多少會有肢體接觸,所以判決成立吧。就算你再怎麼喊冤那種跑法就很像是故意的。
作者:
w510048 (黨的恩情比山高)
2021-11-05 15:21:00變態就去吃屎吧。變態還來這裡討存在感??不羞恥嗎??
作者:
abcdef4 (123)
2021-11-05 15:55:00期待被胸部撞到而感到舒服 想不到是前科先到 U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