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東華大學「好兇事件」疑似構成性騷沸沸揚揚。
我多年前晚上在中正大學跑步,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不軌與性騷擾,
然後還叫人代PO在FB校版說我是變態:
https://i.imgur.com/48pWivE.jpg
之後我後來在低卡跟她道歉她不接受說我就是故意的:
https://www.dcard.tw/f/ccu/p/228732985
事後我被報警通知到警察局後來被法院判刑。
我想請問大家,
操場跑步擋到人算是性騷擾嗎??
有性騷前科很難找工作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