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先說我是男的,我覺得是性騷擾。
整串看下來我覺得很多人一直在糾結『男性』對『女性』說『好兇』算不算性騷擾?
我認為算不算性騷擾,跟性別還有使用的文字根本無關,
我舉個例子:
今天你或妳剛進入一間公司,正在學習新的工作。
做到一半突然遇到一個困難點,之前學長講過,但是你或妳真的忘了怎麼做,
只好去請教學長,這時候學長說『我昨天不是才剛教過你(妳)?』
1. 搭配鄭伊健.gif的表情跟語氣
http://i.imgur.com/WHKWTHs.jpg
2. 或著搭配韓國瑜舔嘴唇.jpg 加上臀部前後擺動
http://i.imgur.com/ksJpckQ.jpg
無論是你或妳都明顯感覺到哪一個在性騷擾吧?
是看『加害者有沒有意圖』與『受害者有沒有感受到不悅』,
問題是現今的科技沒有工具可以量測『意圖』、『感覺』,
法律根本沒有基準點可以判斷,無論是判哪邊勝,日後一定被當自助餐。
『感覺』這種東西本來就真的跟雞排妹講的一樣,"他可以你不行"。
同樣的追求行為被一個你或妳不喜歡的對象做,每個人都是反感吧?
法律遇到這種『意圖』、『感覺』就真的是沒辦法,
阿不然我也可以說酒駕沒肇事被抓到直接用隨機殺人未遂判阿。(雖然我是真的希望)
我覺得酒駕上路跟鄭捷就是沒兩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