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4:26:41
我也覺得這裡有自助餐的味道在。
你看喔,一場合意性交,男女雙方參與,照理來說,雙方都應擔負同等的「性交後可能會
有小孩」這個風險對吧?
但受生理之限,只有女性會懷孕,所以這個風險100%落在女方頭上,男方那部分的責任還
得靠後天人定的法律來規範--
這個事實好像總因為男性不會懷孕而自動被忽略,有不有趣?
※ 引述《vi000246 (Vi)》之銘言:
: 我覺der這是自助餐耶
: 為什麼只有女性可以自主決定
: 男性不能單方面決定?
: 之前有個案例是富二代跟一個女孩打砲
: 女孩懷孕,堅持不墮
: 就是為了以後小孩能分到男方家產
: 男方也不能強逼女方夾娃娃
: 如果遇到這種是不是無解
: 只能生下來?
: 財富對折好簡單,只要管不住小頭
: 或是避孕工具中了那1%機率
: 你家N代家產就要say goodbye
: 我的觀點是這胚胎,男女雙方都有提供DNA
: 所以也是男方的所有物
: 既然女方能單方面決定生死
: 為什麼男方不行?
: 這是自助餐嗎?
作者: tomokazu ( )   2021-11-05 14:32:00
你得重新理解自助餐的意思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33:00
你的自助餐是女權定義的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05 14:34:00
以為事情的男方是指小王,看來是我誤會了....QQ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1-11-05 14:35:00
笑死,誰說自助餐是女性特權,不要被指出就避而不談好嗎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36:00
自助餐應該是指,想夾什麼就夾什麼吧?你可以指出男性夾了什麼,沒夾什麼,來佐證男性自助餐但男性能夾懷孕的風險ㄇ這個你要怪達爾文還是怪上帝ㄅ,怎麼會說男性沒夾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21-11-05 14:39:00
不能懷孕還要制定法律阻止老婆不經同意墮胎 不就是一種自助餐?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1-11-05 14:42:00
誰在怪男的生理不能生育了?但不要假裝自己出了一半的力所以有同意權好嗎
作者: Cishang (辭..)   2021-11-05 14:45:00
可以墮 可以離 在想啥大家都知道不用在那邊凹來凹去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46:00
子嗣有配偶的財產繼承權,請問配偶沒有決定的權利?
作者: Cishang (辭..)   2021-11-05 14:47:00
加一條對方不同意可以訴請離婚就好 其他的就省省吧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47:00
樓上現在在吵的還包括有沒有知情權偷偷墮你也不知道可能會有小孩的風險?這個男方沒夾的論點在哪?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21-11-05 14:50:00
醫院就會要配偶簽名了 怎麼偷墮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1-11-05 14:50:00
想混淆身外物跟身體自主權? 如果可以因為那種破理由強墮別人的子宮,那你爸瞎了是不是也可以強迫你捐一眼的眼角膜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50:00
還是現在的小孩都是在男方沒夾的情況下生出來的
作者: spica3642 (涼)   2021-11-05 14:51:00
男方不只不用懷孕,還能讓讓未婚小三懷孕,到時還需支付撫養費,根本侵害配偶的家庭資源,不是天然自助餐嗎?要不要立法說小三的墮胎權要原配同意啊?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05 14:51:00
那結婚時直接先簽一份小孩出生即拋棄繼承就OK了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21-11-05 15:23:00
你是不是邏輯很差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21-11-05 15:59:00
婚姻內 男方有扶助撫養的義務 單身誰管你先生偷情有民法侵犯貞操權婚姻權啊 這不就當初除罪化目的?小三未婚墮胎當然也是要男方陪同簽同意書啊(或是隨便找男性朋友)而元配可控告男方與小三侵犯權利 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dbwu (dbwu)   2021-11-05 16:36:00
奇怪了,怎麼討論越來越偏懷孕的是女人,能懷孕的器官是子宮,子宮是女人的器官,人都有使用自己身體的唯一權利,是為身體自主權,得證女人決定要不要繼續懷孕是女人的基本人權。藉由討論法律和義務和繼承和財產這些超出基本人權的範圍,來討論女人該不該有基本人權,不覺得都是在模糊焦點嗎xD身為一個正常的現代人應該都要有個共識:女方有絕對的墮胎決定權,但除此之外與身體自主權無關的問題都可以討論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1-11-05 16:40:00
胎兒就是女性的 生產出來才是男女雙方的一直拿小孩來比胎兒實在很奇怪除非墮胎屬於殺人罪吧 不然女性墮胎自主很合理
作者: henry2101010 (116DOG)   2021-11-05 17:00:00
認同dbwu的看法
作者: ashebird (你艾希屌嗎?)   2021-11-05 17:18:00
嬰幼兒之母親優先原則: 嬰幼兒時期的嬰孩需要母親哺乳,或更依賴母親,所以嬰兒監護權通常較傾向優先給媽媽。雙方你個頭啦 生出來還是媽媽的啦 只有財產是共有要平分的好嗎 女權就是大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1-11-05 17:38:00
以離婚為前提就是這樣 不過婚後是雙方財產共有不是男方財產共有啊
作者: spica3642 (涼)   2021-11-05 18:20:00
丈夫可以對妻子的子宮指手畫腳,那妻子可以對丈夫的蛋蛋有決定權嗎?生完小孩就割掉好了,免得製造私生子。少在那邊扣女權帽子,什麼都aa制很好啊,都找代理孕母,有辦法跟你aa制的女性寧可付這個錢也不想放棄職涯生小孩吧!付不起代理孕母的還是去付月中的錢嘍~其實我比較希望能有人工子宮的發明,到時男生也不用哀怨只有女生能生小孩了,代理孕母只是苦了孕母。
作者: wutsubasa   2021-11-06 00:39:00
對丈夫的蛋蛋沒有決定權但有否決權,丈夫想結紮老婆可以拒絕這是有法條的,還有代理孕母在台灣是違法的,討論問題不要胡亂跳針至少先google一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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