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這裡有自助餐的味道在。
你看喔,一場合意性交,男女雙方參與,照理來說,雙方都應擔負同等的「性交後可能會
有小孩」這個風險對吧?
但受生理之限,只有女性會懷孕,所以這個風險100%落在女方頭上,男方那部分的責任還
得靠後天人定的法律來規範--
這個事實好像總因為男性不會懷孕而自動被忽略,有不有趣?
※ 引述《vi000246 (Vi)》之銘言:
: 我覺der這是自助餐耶
: 為什麼只有女性可以自主決定
: 男性不能單方面決定?
: 之前有個案例是富二代跟一個女孩打砲
: 女孩懷孕,堅持不墮
: 就是為了以後小孩能分到男方家產
: 男方也不能強逼女方夾娃娃
: 如果遇到這種是不是無解
: 只能生下來?
: 財富對折好簡單,只要管不住小頭
: 或是避孕工具中了那1%機率
: 你家N代家產就要say goodbye
: 我的觀點是這胚胎,男女雙方都有提供DNA
: 所以也是男方的所有物
: 既然女方能單方面決定生死
: 為什麼男方不行?
: 這是自助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