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快六點半時,下班路上發生輕微小車禍,
我騎單車,綠燈直行斑馬線旁的單車專用道準備要騎上人行道上的單車專用道時,
被一台沒有兩段式左轉的違規機車撞到。
因為兩邊車速低都沒撞倒。
當下想著,我守法怎麼被撞了?
然後很生氣,
想著對方機車駕照怎麼考的?
就大吼她 為何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怎麼沒讓斑馬線上的人,
結果對方很氣的大叫 她是綠燈左轉!
雙方都很氣的叫警察來
警察說90%責任是機車的錯,
對方說自己第一次騎機車過來不知道要兩段式左轉,跟著前方機車左轉的。
再後來對方才向我道歉,
因為下班尖峰時段
雙方僅輕微挫傷 小瘀青
警察建議我們私下和解
違規機車騎士趕著社區大學的國標課,
等不及交通大隊拿和解書和三聯單過來,
我心軟就同意私下和解拿500元做醫藥費
準備明天看醫生
然後回家回想了一下
發現我好吃虧
對方違規,沒注意到警察有沒有開罰單
沒有三聯單
好像無法請領機車強制險和勞保
只剩自己的意外險可以用了。
當時是不是該硬起來去派出所簽名
對我來說是不是比較有保障?
只能啊Q的想還好只有右手臂被撞到小瘀青
另外,真好奇這些算是基本常識的人,
機車駕照是怎麼考過的?
閉著眼睛猜ABCD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