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算性侵嗎?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11-22 10:59:07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女子認為男性性侵她,但是底下很多留言認為不是這樣
各位女孩兒覺得呢
李姓男子日前和1名初次見面的女性到五星級飯店開房間,接著又去高檔酒店吃飯,李男
見女子一口氣點了2萬元豪華料理,還約李男晚點去百貨公司買1個上萬包包和1件7萬洋裝
,嚇得尿遁,沒想到卻遭女子控告性侵、詐欺,李男無奈承認實在做不下去,只用手指進
入,但絕無違反女子意願,台北地檢署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據了解,本案提告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到警局報案時,還
會嫌冷氣設備老舊,她指控李男不顧她的反對,在飯店用手指侵入她下體,涉嫌妨害性自
主,接著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時,李男又不告而別,害她得掏腰包付餐費,涉嫌詐欺。
李男解釋,當天是在朋友的double date餐會中,上首次認識這名女子,朋友努力搓合要
他帶女子去自由活動,所以2人先到信義區的五星級飯店,因李男承認當晚提不起勁兒,
最後只用手指伸入,但強調絕對兩情相悅。
李男表示,2人休息過後,女子說要去文華東方酒店吃飯,點了紅酒、餐點金額高達2萬元
,還邊吃邊說,已經在新光三越看好了1個1萬元的包包,也訂了1件7萬元的洋裝,希望李
男接著再陪他去買,李男自忖實在吃不消,選擇尿遁不告而別。
辦案人員再詢問女子,為何一頓飯要吃到2萬元,女子不以為然地表示「我平常就這樣的
」,由於餐點幾乎都是女子點的,又查無李男違反女子意願性侵的事證,最後檢察官綜合
相關跡證,全案偵查終結,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1:00:00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1:00:00
算,送包包和伸手指兩件事是獨立事件,互相沒有依存關係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11-22 11:00:00
初次見面就開房?這什麼套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1:01:00
你自己想送的vs我不想和你那個,很好理解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1:01:00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1:02:00
真的,以後就只躺平不動就好。敵動你不動,法院遠離你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11-22 11:03:00
一定很正 你會跟龍去東方文華嗎 500元motel解決吧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11-22 11:03:00
龍我會直接閃,500摩鐵都太多
作者: mjj90138 (蔡包)   2021-11-22 11:07:00
做不下去是怎樣 ?該不會是肥龍吧cc 屠龍台男有沒有那飢渴
作者: fxp87117 (十葉可可)   2021-11-22 11:10:00
笑死,阿不就還好沒幫付包包洋裝錢,不然多付8萬搞不好還被吉性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1:14:00
已經被吉拉 沒付錢才被吉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11-22 11:19:00
說女的是龍算不算仇女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11-22 11:20:00
男女都有龍好嗎?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11-22 11:24:00
男的應該叫肥宅
作者: belucky   2021-11-22 11:40:00
法律認證不是阿 還有啥好疑問的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21-11-22 11:44:00
這男生的朋友是不是有抽成啊,撮合這種爛咖給好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1:44:00
不好說這種套路通常有兩種 做下去的話馬上彪形大漢進來說是男友變成仙人跳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1:47:00
輕輕鬆鬆賺大錢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11-22 11:47:00
搞不好人家是做口碑的 絕不仙人跳
作者: wester789 (wester)   2021-11-22 11:48:00
反過來做,可能就都買了,怎先開房間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1:48:00
不可能 口碑就不會告了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22 11:49:00
一餐2萬叫做正常唷?
作者: belucky   2021-11-22 11:50:00
一餐兩萬 首富也沒那麼奢侈吧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21-11-22 11:54:00
高級妓女
作者: RyanMulderII ( )   2021-11-22 11:56:00
2萬是怎麼吃的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21-11-22 11:57:00
一餐兩萬??A5和牛加龍蝦加魚子醬?再點羅尼康地一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1:58:00
還是半價的時候去吃的 https://i.imgur.com/tRoR3CE.jpg
作者: funsky (喵嗚喵嗚)   2021-11-22 12:06:00
窩不知道
作者: HSNUjwjwjw (JW)   2021-11-22 12:06:00
算你個頭 法院就認證不算
作者: ryan823520 (Ryan)   2021-11-22 12:15:00
仙人跳?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21-11-22 12:19:00
不是都不起訴了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11-22 12:21:00
不起訴不代表沒有做,沒有做不表示沒有錯!對都是你的錯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1-11-22 12:21:00
不算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21-11-22 12:22:00
頂級台女厲害了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21-11-22 12:25:00
不就不起訴有啥好問了
作者: y101814 (y101814)   2021-11-22 12:31:00
價錢沒談好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21-11-22 12:33:00
2萬元餐費最後誰付的?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1-11-22 12:35:00
算性騷擾法院認證 不算性侵
作者: Corydoras   2021-11-22 12:36:00
這就在約的
作者: cpm25 (吸好吸滿)   2021-11-22 12:45:00
說要去星級吃飯ㄧ律說家裡有事
作者: wester789 (wester)   2021-11-22 12:47:00
這男的也不上道 至少飯要請 房間都開了
作者: pig5938   2021-11-22 12:48:00
男的提不起勁,所以只好用手擺平她,條件很差讓人提不起勁?總之剛認識就可以跟人家開房間的話,最好是不知道會幹嘛。而且還是男生的朋友撮合他跟女的出去,這什麼爛朋友啊?
作者: JCK0417 (JCK)   2021-11-22 12:49:00
誰來告訴我哪裡算
作者: pig5938   2021-11-22 12:49:00
根本仙人跳
作者: wiwyman (尾尾門)   2021-11-22 12:52:00
還好不舉救了你 下次要小心點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11-22 12:53:00
2+1+7......10萬會不會太...
作者: ZO20   2021-11-22 12:55:00
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11-22 12:55:00
從來都吃兩萬.....
作者: 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2021-11-22 12:56:00
到底是算在哪裡?被性侵還可以跟加害人去吃飯逛街?還獨立事件勒,笑死。
作者: yuuyuuderO (吃到飽好想吐)   2021-11-22 13:11:00
呢都說不起訴了,新聞內容只有單純在第一段講說開房間,剩下都是講後續發生的包包餐點衣服,最後再說控告性騷,我怎麼覺得重點對不上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21-11-22 13:14:00
不起訴大概是檢察官認為當時沒有違反其意願啊
作者: yywen1111   2021-11-22 13:19:00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21-11-22 13:20:00
法院都認證了
作者: lonelytea (霸氣逼人)   2021-11-22 13:27:00
男生真的衰小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21-11-22 13:28:00
台灣最恐怖的不是兩黨都很爛而是台女
作者: coco543961 (emptycup)   2021-11-22 13:36:00
還是要推廣行房記錄器
作者: Item5023 (Item5023)   2021-11-22 13:37:00
性侵是台女主觀認定我以為大家都懂
作者: seabax (seabox)   2021-11-22 13:38:00
作者: sayauser (蔚藍打杰)   2021-11-22 13:41:00
女生說了算阿,連這都不懂嗎?
作者: sunone (西瓜)   2021-11-22 13:42:00
如果只是要拿特例來開嘲諷實在沒必要 光這件事的內容的確很難說是性侵 但特例並不是通則
作者: leophior   2021-11-22 13:45:00
檢察官都講不算了 還問什
作者: goeast   2021-11-22 13:46:00
台女說是就是,你各位閉嘴,懂?
作者: aure0914 (tunik)   2021-11-22 13:58:00
高級妓女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21-11-22 14:00:00
做不下去還用手指插幹嘛
作者: s8510785107 (赴京趕考)   2021-11-22 14:13:00
不是啊,第一次見面,不送錢買禮物請吃飯,幹啥要給你插,當慈善手天使哦?幹重點是這男的最後落跑只出到開房費,兩人吃飯錢還要女方自己出,根本差勁。負擔不起就說啊看兩人各出多少,玩尿遁失蹤是幾個意思der?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1-11-22 14:15:00
事後越想越不對可以告性騷擾
作者: Boxun0404 (walk by)   2021-11-22 14:26:00
被性侵後還能跟加害人一起去吃飯逛街,厲害了台女
作者: fake (fake)   2021-11-22 14:27:00
當下如何很難判斷 所以法官也只能從事件的前後去判斷推論當下是否合意 飯店出來之後還要去逛街買包包 這很難說有脅迫什麼吧@@?的確是有因為害怕或是遭到脅迫當下不敢拒絕 或是嚇到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事後才清醒提告的可能 但這怎麼看都像是男方不買單女方不爽就告他xD
作者: d8731400   2021-11-22 14:30:00
當時無違反對方意願就不算啊!
作者: x50044s8 (熾羽)   2021-11-22 14:37:00
自己出錢後愈想愈不對勁
作者: MiLUu (負面LU)   2021-11-22 14:38:00
這朋友不行欸
作者: un94su3 (你不知道我知道)   2021-11-22 14:41:00
是男的被性稍擾 懂?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11-22 14:45:00
最頂的啦 平凡肥宅碰不起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1-11-22 14:52:00
女生覺得不舒服就是性侵
作者: hatsuka5566 (初花56)   2021-11-22 15:18:00
不算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21-11-22 15:19:00
性侵完還一起去吃飯?還點兩萬多的餐?男孩兒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快去買行房記錄器吧
作者: hatsuka5566 (初花56)   2021-11-22 15:19:00
女的明顯問題很大啊
作者: Acce0912 (小魚)   2021-11-22 15:52:00
算,若真的沒有性侵怎麼會提告
作者: s51007john (阿巴圖)   2021-11-22 15:57:00
法院認證不是 但女生說是就是 沒有第二句話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1-11-22 16:08:00
是男的被詐騙取財
作者: alvinlin (林矜業)   2021-11-22 16:15:00
我怎麼看不重要吧。我又不是當事人
作者: phix (88)   2021-11-22 16:26:00
不算先飯店後吃飯 被性侵還吃飯是啥東西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21-11-22 16:28:00
記得回頭跟那個朋友斷交啦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11-22 16:49:00
不敢告詐欺只好告性侵吧
作者: PhySeraph (電梯王力宏)   2021-11-22 16:52:00
沒工作 要求生活品質???
作者: HappyKH (KH)   2021-11-22 16:56:00
最好是算啦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組之虎曹達華)   2021-11-22 16:59:00
就越想越不對勁的典型案例阿
作者: Mr0829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   2021-11-22 17:40:00
先手指插入 結果還一起去吃飯點2萬男生真的要小心啊
作者: ks3290 (山豆基)   2021-11-22 17:55:00
前戲都沒做完就坑十萬XDDDD 傻子才吞
作者: rutp6j35566   2021-11-22 18:00:00
一定很正
作者: johnpotato (阿暘)   2021-11-22 18:17:00
臭婊子
作者: neal997 (neal997)   2021-11-22 18:23:00
性侵還有心情吃飯
作者: whatzup1124 (我是幹嘛)   2021-11-22 18:34:00
所以錢是誰出的 男生女生各出多少?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11-22 18:36:00
一看就知道是條件式性侵,後面有買包就不算性侵 沒買就是
作者: peter105096 (昇)   2021-11-22 18:37:00
愈想愈不對勁
作者: tengerinedog (橘子狗)   2021-11-22 18:42:00
沒滿足所有需求全算性侵
作者: guenhwyvar (Guenhwyvar)   2021-11-22 18:57:00
應該算價錢談不攏,民法吧
作者: herochang ("心"病無藥醫)   2021-11-22 19:14:00
真的性侵還可以一起去吃飯?
作者: ahuahala (誰可以送點P幣借我賭錢XD)   2021-11-22 20:04:00
女權就是這樣玩爛的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21-11-22 20:06:00
我比較介意朋友怎麼會介紹這種對象,是有抽成嗎
作者: vestal (小狗汪汪叫~)   2021-11-22 20:18:00
男生真的要小心一點
作者: magnumcxz (Magnumcxz)   2021-11-22 20:28:00
不算阿,你被性侵後還會跟性侵你的人去高檔酒店吃飯?還會要性侵你的人買7萬的包包洋裝給你?
作者: morgan0 (=== ===)   2021-11-22 20:48:00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weiweilen (wei)   2021-11-22 21:21:00
當然不算呀. 先開房再吃飯又逛街. 如果性侵. 開完房就要報警啦. 還會跟他去吃飯逛街.
作者: fantacliff   2021-11-22 21:34:00
女生真的是人類的優勢種 可撥男人
作者: swimbert (書櫃永遠不夠放)   2021-11-22 21:58:00
前面兩樓是反串釣魚啦XDDD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21-11-22 22:18:00
男生應該告女生性侵啊, 手指被性侵了呢!!
作者: namie1231   2021-11-22 22:44:00
二個人都有問題。
作者: 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2021-11-22 22:47:00
作者: cvv00010 (謬論)   2021-11-22 22:57:00
噁爛
作者: jennya (Jennya)   2021-11-22 23:02:00
跟包包無關跟後面逛街也無關,重點是當下對話,如果當下有錄音:女子一直說不要,男子仍手指插入,那就性侵無誤;這案子不成是因為當下性行為發生時無任何證據
作者: a123274 (銀色水紋)   2021-11-22 23:06:00
不算,沒有人被侵害完還開心吃飯,甚至約等等買包包洋裝
作者: jennya (Jennya)   2021-11-22 23:14:00
而如果當下真的有被性侵(真的有我所講的的上述證據,影片或錄音等,確實反映了沒有意願發生性行為、仍被勉強),如果有被性侵,但之後卻一起去逛街、吃飯、點很貴的餐點,有可能是出自什麼樣的心理?其實不難想像,(可能一)還處在震驚難怪的狀態,失神的男子叫她去哪她就去哪,然後等男子終於放過家,她一個人時,才終於能夠找回精神來思考今天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可能二)看看男的還想玩什麼花招,想要找機會報復,故意花一堆錢點最貴的餐點來發洩。-----但是,是真的也有可能,當下性行為是合意,之後不給花錢就不爽了,於是提告,這樣的仙人跳也是可能。-----總而言之,之後有沒有一起去逛街買包這真的無關,也難以拿來判斷。最重要還是性行為發生時當下的證據。-----我上面打錯好多字...「(可能一)還處在震驚難過失神的狀態,男子叫她去哪她就去哪,然後等男子終於放過她讓她回家,她一個人時,才終於能夠比較回神能夠回想今天發生了什麼事」
作者: prayer513 (513)   2021-11-22 23:46:00
休息完一起去吃飯?你會跟性侵你的人去吃飯?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21-11-22 23:48:00
不算,沒證據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3 00:00:00
果然是不起訴。看過程看到笑出來,哪算啊XD
作者: teleportcat (轉瞬為喵)   2021-11-23 00:37:00
可能可能可能 不可能
作者: ching0509 (ching)   2021-11-23 00:44:00
這事實這麼不明確,哪有辦法判斷
作者: IiiiIiIIiiM   2021-11-23 01:01:00
算啊 難道你犯罪法官還要算你小學有幾個好寶寶章?他要是覺得被女的騙錢他可以換告詐欺啊
作者: rock2345 (Kiri)   2021-11-23 01:02:00
男的被詐財
作者: IiiiIiIIiiM   2021-11-23 01:02:00
性侵沒性侵是要看兩個人在房間當下幹嘛 法官怎麼判就是怎樣啊
作者: wahas020 (wahas)   2021-11-23 02:46:00
算在哪?
作者: s86434 (小志)   2021-11-23 03:08:00
買包包換鮑鮑,啦啦啦~啦啦啦~只要名牌就好
作者: uwmtsa (補刀)   2021-11-23 05:02:00
這女的也太噁爛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21-11-23 06:11:00
這人交了壞朋友居然介紹這極品
作者: YuXun2021 (超級喜歡郭太太)   2021-11-23 06:36:00
瞎猜後面是索賠,沒有賠所以不和解
作者: stloqa   2021-11-23 06:43:00
這種一定活在自己世界的奇女子 不能放生
作者: georgez (現在不在站上)   2021-11-23 06:55:00
台女覺得算
作者: dss (dss)   2021-11-23 07:43:00
尿遁又怎了,自己點到2萬的自己付阿
作者: JUDSON1231 (JIE)   2021-11-23 08:12:00
男生被性侵可以嗎
作者: jeff830603 (小佛)   2021-11-23 08:14:00
笑死 男孩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camerara (CaMeRaRa)   2021-11-23 08:14:00
做完不付錢就不算嫖了的模式
作者: auftiwy (餅乾)   2021-11-23 08:57:00
好恐怖啊
作者: Hgsmile (Hg_smile)   2021-11-23 09:09:00
跟男人開房間又去吃飯哪裡違反意願
作者: chasegirl (chasegirl)   2021-11-23 09:11:00
法院都認證了 你有沒有看仔細?
作者: diuleilomo (玻璃心玩家芽芽>.<)   2021-11-23 09:38:00
看來以後行房記錄器也沒用惹,只要做愛中有一秒覺得自己不是自願也算性侵@[email protected]
作者: gt0112   2021-11-23 10:18:00
算啊 因為原本那樣根本是被嫖 好處沒拿滿當然算性侵囉
作者: ggiccggicc (好累啊)   2021-11-23 10:20:00
包包刷了嗎 刷了就不算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21-11-23 10:29:00
違反個人意願不是自己說了算,要有根據的,這女的上床後態度明顯沒有違反她意願啊
作者: Wx7621 (陳飽飽)   2021-11-23 11:40:00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ColaLing (摳拉另)   2021-11-23 11:52:00
當然不算 什麼爛朋友介紹這種
作者: abcrr123 (趙雲)   2021-11-23 11:53:00
這看起來比較像是仙人跳欸,先開房碰下體,然後才去吃大餐買奢侈品,不付費就提告的後果,那不就還好男生沒有真的做還偷跑
作者: haver   2021-11-23 12:11:00
先去開房間後再去吃大餐這樣算性侵?是我對性侵認知太狹隘嗎?女方當下就該該去報案了吧
作者: sses40713 (moonface741)   2021-11-23 12:24:00
獨立事件 笑死
作者: k7881683 (這是規定)   2021-11-23 12:34:00
女權說4就4
作者: benson861119 (Benson)   2021-11-23 13:42:00
不是 前幾樓帶風向也帶太快 到底算在哪裡?很明顯就沒騙到錢7噗噗隨便找理由提告
作者: vocaloid02 (武藤加布)   2021-11-23 18:27:00
算? 我無言
作者: lunav (小媽咪媚娘)   2021-11-24 09:15:00
性騷擾才跟意願有直接關係,性侵在法律上因為刑責較重,所以判定標準也比較嚴格。避免行房變性侵,所以上面說的行房紀錄器是有道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