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p123 (鋼鐵韓粉-P哥)》之銘言:
: 我直行車主幹道 對方產業道路小窄巷
: 對方沒看就直接衝出來 害我直行車撞到對方
: 保險說大概對方7 我方3 最好也就8/2
: 明明是對方的錯 卻沒辦法判權責
這就是台灣交通會亂的最大原因
真的非常噁心
1.責任歸屬 很難有10/0 的機會 不像其他國家 大部分判決都是 10:0
2.不能當下判定責任歸屬 大部分國 包含中國 都是交警當下判斷
不滿可以上訴 但是大部分都是交警判斷為結果
最常見的加塞變換車道 不爽被惡意加塞的車子直接撞下去
100%機率是變換車道的責任 負全責
只有這樣 才能讓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不然每次都被撞的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這樣肇事者負擔就輕 變成為所欲為
反正我違規你還是要閃
論開車素質 台灣遠優於大陸
論交通違規 台灣遠超越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