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車禍沒有過錯 卻要負擔肇事責任

作者: qaz90427 (回收業者永遠不敗)   2021-11-25 10:37:15
※ 引述《ppp123 (鋼鐵韓粉-P哥)》之銘言:
: 我直行車主幹道 對方產業道路小窄巷
: 對方沒看就直接衝出來 害我直行車撞到對方
: 保險說大概對方7 我方3 最好也就8/2
: 明明是對方的錯 卻沒辦法判權責
這就是台灣交通會亂的最大原因
真的非常噁心
1.責任歸屬 很難有10/0 的機會 不像其他國家 大部分判決都是 10:0
2.不能當下判定責任歸屬 大部分國 包含中國 都是交警當下判斷
不滿可以上訴 但是大部分都是交警判斷為結果
最常見的加塞變換車道 不爽被惡意加塞的車子直接撞下去
100%機率是變換車道的責任 負全責
只有這樣 才能讓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不然每次都被撞的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這樣肇事者負擔就輕 變成為所欲為
反正我違規你還是要閃
論開車素質 台灣遠優於大陸
論交通違規 台灣遠超越大陸
作者: ironstomach (鐵胃)   2021-11-25 10:45:00
要讓那些把逼車撞人說成超車不慎的警察直接判定責任歸屬,還是算了吧
作者: sparkle1201 (MIYACOLA)   2021-11-25 11:48:00
上次騎機車被停在路邊的車門打開擊落,初判前我也是一直擔心有責任,但好險後來對方10/0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21-11-25 12:17:00
可否麻煩你講一下哪一國的交警可以"立刻"判斷肇責比直接在現場就可以給出肇責比例的 感謝
作者: wendyks234 (祈)   2021-11-25 12:58:00
中國?人治國家就不用拿來比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21-11-25 13:58:00
這篇到底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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