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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詐團LINE皮 製造假證據騙法官
新聞內容:〔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詐騙集團橫行國內外,其中集團使用的人頭帳戶,通常騙到一名被害人款項後就領款「結案
」,以免被列警示帳戶遭凍結。為了持續取得大量人頭帳戶,檢警發覺近來詐團已有引誘民
眾樂於賣帳戶、甚至用於欺騙法官的狡猾新招。
教導求職上當躲制裁
手法是,初始仍採過去慣用利用網路、或口耳相傳方式,找出急於求職、缺錢想借貸等的民
眾,待目標對象出現,除告知可高價收買帳戶,當對方心生疑慮、擔心觸法時,詐團就「教
導」民眾可以逃過司法制裁的絕招。
詐團幹部會拿出近期民眾被控販賣帳戶但獲判無罪的實例,表示只要證明自己的確是在求職
或借貸過程,「不慎」掉入詐騙陷阱,即使被逮送辦,最後也可輕易騙過法官、安然脫身。
詐團作法是使用人頭LINE帳戶與賣帳戶者互加後,在LINE上製造假對話套招,比如求職對話
,假被害人問:「之前面試時,薪資帳戶已辦好,交給貴公司小姐了,何時可以來上班?」
詐團回:「人事部門確認手續都辦好後,就會通知你…。」
不只假求職,假借貸、假徵家庭代工等,都有一套對話模式,詐團甚至有「例稿」作為LINE
上套招的教戰守則。
據了解,原本急於求職、尤其是缺錢民眾,發覺交付帳戶不僅有錢拿,就算日後被查獲,還
有LINE上確實有求職或借貸的「證據」可茲證明,不少人就樂於提供帳戶。
詐團所以能夠輕鬆說服民眾,是因賣帳戶被告遭送辦後,雖然過去檢方多認為,被告對於是
否遇詐「應該有所認識」,不可能隨便就把個人帳戶、個資全部交出去,會依「不確定故意
的幫助詐欺罪」起訴。
但案件到了法院,不少法官認為,如今社會多元化,如果不是社會歷練、工作經驗豐富的人
,不見得都能在求職或借貸過程中,分辦出是正牌公司或詐騙集團,更無法預見交付的帳戶
會被用在犯罪上,特別是二十多歲較年輕的被告,多以「罪疑惟輕」為由判決無罪。
鑑於無罪案例日多,現今遇到同類案件的被告是社會新鮮人時,不少檢察官也改以不起訴處
分結案。
實務走向遭詐團利用
由於司法實務的走向,以致給了詐騙集團可乘之機。檢警認為,這類無罪判決,或許確有掉
入詐團陷阱的無辜者,但更高的比例可能是,明知有問題、為了錢仍賭一把的人,或根本是
被詐團說服後的賣帳戶者。
基隆檢警近期瓦解一個詐騙集團,就從中搜出一套教戰手冊,教導缺錢民眾只要賣帳戶被逮
,就拿出LINE對話,佐證自己也是被騙的受害人。
不過檢警人士說,上述招式雖狡猾,但偵查單位已察覺出詐團新招,且已有個案搜出詐團「
例稿」,可證明是製造假證據,未來偵辦過程也將更完整蒐證,不容犯罪者輕易得逞。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87061
心得:
最近詐騙的手段層出不窮,現在又有這種招式來試圖欺騙法官規避刑責。
希望大家要多加注意,不要因為一時急著用錢而上當受騙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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