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有滿滿無力感,文長慎入)
最近忙計畫到一個段落看到政府在最近新發的公告
若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新冠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周1次自
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
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翻了近期版上討論的文章或是低能卡上的討論
能夠理解,打疫苗對人民的重要性、也知道政府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大家
然而大家對於沒打疫苗的人好像就是壞人一樣的對待
或許有些人有他自己的理由
但為什麼連因身體因素而不建議打疫苗的人都得被視為不打疫苗的異分子??
我自己的身體在這一兩年突然免疫系統大大異常
會亂攻擊體內的器官、關節處無預警疼痛甚至不舉的程度
雖然已經定時回診與吃藥,但這樣的症狀得了就是跟一輩子
看到公告說無施打者需每周自費快篩
查了自費快篩的金額大約是3500上下不等
每個月累積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數字
如果決定得要施打疫苗
不管是哪一種疫苗在健康的人身上都可能產生輕則發燒重則心肌炎的副作用
那我這個有病的人呢?
如果我因為打了疫苗身體產生不適甚至面臨身體機能失常時
我並沒有多餘的金錢成本與時間成本來做修養與康復
甚至還會被說因為你有病所以才會產生這些副作用跟施打疫苗無關喔~
那如果我不打疫苗
接著我得面對每周自費快篩的篩檢與金錢快速流失的問題
好像...我做錯了壞事必須繳交罰款一樣
好像...因為我活該生病所以必須承擔這樣的後果
好像...我就是個壞人,為了保護自己不打疫苗而跟社會唱反調的大壞人
我能理解現在的疫苗就是為了預防重症鼓勵大家施打
所以政府希望人人都要打疫苗
但是我這個生病的人如果為了要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身體而不打疫苗
就是該死的自私異端分子
達爾文說過: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幸好目前的工作單位還未被強制要求打疫苗
只能像這樣苟且偷生的祈禱著自己在公告出來前
身體可以漸漸穩定下來、去施打疫苗後體內不要有太大的異常...
沒辦法(笑)
誰叫我是生病的人,所以我得承受這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