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nsly123 (Aarne)》之銘言:
: 跟男友交往五年,
: 並且同居在我購買的房子.
: 平時他會幫忙基本家事,
: 之前我也都覺得是自己的房子,
: 所以修繕維護、裝潢和水電費都由我負擔.
: 目前我們還沒有結婚計畫
: 但老夫老妻穩定交往
: 近期思考是否也可以請對方支付點費用/租金
: 來當作維護房子的基金
: 也讓對方承擔點責任
: 但是很難顧及男生面子去提這個問題
: 大家怎麼想呢?
: 是否還未結婚就不應該叫對方一同負擔?
就直接提啊。
不過我是沒看過有女生借住男生家,
男生還叫她幫忙出房租或房貸的,
週遭的樣本數幾乎是0。
大部分男生都覺得女生肯住自己家就是賺到了。
我是覺得這種父權遺毒不能忍。
要住就是要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