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34981282 (ㄎㄎㄎ)》之銘言:
: 看了酒駕肇事的新聞好難過,
: 造成的後果跟殺人犯根本差不多。
: 核四這麼複雜的議題都能公投了,
: 酒駕肇事的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公投?
當然可以公投,有任何法律阻擋人公投嗎?
我不反對加重刑罰。但現實是真的加重刑罰,就可以沒有酒駕嗎?
照我觀念裡,可以減少酒駕,主因是因為宣導成功、社會大眾律己律他。
罰則從10萬變20萬、關3年變關5年、吊銷駕照2年變5年之類,我真的覺得意義不是很大。
會酒駕的人永遠都覺得不會出事。
就像很多溪流,明明有標示危險不得涉水,結果還是每隔幾年就會有人被沖走。
危險玩水懲罰是死亡很多人都不怕了,就是覺得不會怎樣、存僥倖心態,
罰則怎樣都沒用。
畢竟照一有酒駕就加重刑罰的邏輯,2019年不是示範了一次,現在不是應該普天同慶再也
不用擔心嗎?時代力量當時不是已經很自豪,推動了酒駕加重刑罰嗎?
https://i.imgur.com/0BTvrJk.png
也有可能當時得人都是白痴,把罰則訂太輕了吧?!
但保證現在又加重後,每天還是都有酒駕,然後民眾繼續每天震怒,於幾個月後又加重...
然後還是每天有酒駕,民眾繼續每天震怒,於是幾個月後又加重...
無限loop。
最後罰則大概變成唯一無期徒刑。然而要是又有酒駕怎麼辦?還能做什麼?如果無期徒刑
可以讓犯罪率變0%,那就不該有任何人會被判無期徒刑才對不是嗎。
也許有人說能減少一件是一件,但減少原因真的是因為加重刑罰嗎?還是因為宣傳有效、
社會的整體安全意識提升了?我覺得很明顯是後者。
不然加重刑罰那年應該會有斷崕式減少、沒修法那幾年沒什麼減少,
而不是現在這樣逐年逐漸減少,明顯跟社會觀念演進比較相關。
(很多人一聽到台灣越來越好,又要氣噗噗生氣,說什麼「跟著黨意」、「塔綠班」了。
但沒差現實就是現實,臺灣交通每年越來越進步、交通越來越好,光看酒駕的數量就可以
發現,趨勢就是逐年減少。)
最後,看看警政署統計的每年交通致死案件,依序為:
駕駛「未依規定讓車」占 13.8%
駕駛「違反號誌、標誌 管制」占 9.81%
駕駛「轉彎不當」占 8.85%
駕駛「酒後駕車」占 6.59%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占 2.27%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占 0.9%
...
所以現在民眾最應該震怒的,應該是「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 管制」、
「轉彎不當」吧?
這些罰則怎麼都比酒駕輕? 照事故比例來看,現在酒駕(不論有無發生事故)都要吊銷
駕照1~2年,那「未依規定讓車」、「違反標誌管制」、「轉彎不當」,是否應都該吊銷駕
照2~4年?
以後闖紅燈、超速都要吊銷駕照2~4年,不再是幾千塊罰款,這樣才能減少死亡,大家說好
不好?常常我開車,明明限速就寫40,我開到40了還一直被超車(幾乎所有人都開比我快
,代表全部超速),導致我覺得好像我在阻礙交通一樣,建議公投把那些人通通吊銷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