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ver0628 (窮鬼想翻身)》之銘言:
: 先附上人權
: https://i.imgur.com/GLhRJ0H.jpg
: 我應該符合貧窮的標準啦
: (以前是低收 後來姐姐開始工作才變中低
: 阿也即將任職你說的半導體工程師
: (不過是輪班設備就是了
台北市的低收入戶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10年度為
17,668元)。
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貧窮有所謂相對貧窮和絕對貧窮之分,看來你的情況是在相對貧窮的位置上
所以能一步步的往上走。
但在討論貧窮人家是否藉由讀書翻身的情況時,多數人設定的是絕對貧窮,乃至於貧困
貧困比貧窮更可怕的是,就連求助的管道也不知道或為了僅剩的自尊心而拒絕幫助
(當然社會對貧窮家庭抱有成見也是原因之一
教師版都有教師敢說貧窮家孩子多做亂或多數不求上進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要藉由讀書翻身,難度比起一般家庭
或經濟雖較不寬裕,但父母有足夠知識的家庭,又再難上數倍了。
之前新聞報的兩三例貧窮家庭考上醫學系的例子,看看背景會發現
幾乎都是讀到國高中時才家道中落的情況,而非出生就在貧困下成長的情形。
更別學貧困家庭常會有的家暴、爭吵問題對小孩的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