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2014 (zxc2014)》之銘言:
: 之前在網路購買大型3C也被騙過,聲稱網站信用卡扣款有問題
: 然後提供了兩個人頭帳戶給我,我還跟對方聊了很久 X
: 我匯款將近20W 最後當然是要不回
: 買了人生最貴的一台Fridge
: 也有請人去詢問進度 回應大概就是要不回來機會大
: 最後過了1年多刑事判決下來
: 1.彰X地方法院不起訴 判無罪
: 原因大概是帳戶所有人把帳號給了詐騙集團,但法官認為他沒有詐騙意圖
: 罪證不足 所以不起訴
不起訴→是檢察署檢察官所為
無罪→是法院法官判斷,
所以究竟是彰化地檢署因為證據不足,所以不起訴,
還是彰化地院認為證據不足,所以無罪?
: 2. 桃X法院檢察官提起公訴,最後也是無罪
: 求償的部分 我最後也沒求償
: 在台灣只要你提供帳戶卡片和密碼給其他人只要無法證明你參與其中大概就是無罪了
: 也有看過其他人分享民事訴訟成功要回的案例
法院→法官
檢察署→檢察官,
然後再回到上面回覆的內容,
究竟是地檢署檢察官給了個不起訴的處分,
還是法院給了個無罪的判決?
不過近幾年,只要去查判決就會看到,
其實大部分的見解都是只要你交出了帳戶資料(存摺、提款卡、密碼等等),
導致有人被騙,匯入你的帳戶內,
至少至少都會用交出帳戶的人有不確定故意(就是知道可能會被拿來犯罪,
但覺得也沒關係之類的意思),來判幫助詐欺,
(除非除非,真的是好傻好天真到,
讓檢察官或法官相信你真的真的連不確定故意都沒有)
有時候法院通知被害人去開庭,被害人去了,交帳戶的被告希望有機會被輕判,
所以想跟被害人和解,這種情況可能多少能拿回一些損失,
但說實在的,詐騙技倆層出不窮,各式各樣的詐騙模式都有,
諸如早期的金光黨手法詐騙-假冒政府機關的、專騙老人的,
綁架兒子女兒的(現在好像比較少了??)、
網路購物分期付款設定錯誤的,
最近還多了在各大交友軟體裡面,先認識、聊天一下,
然後說:ㄟ,我這裡有一批好容易好簡單的投資賺錢方式,
你要不要加入一起賺錢好開心…
然後就一堆人被騙,
詐騙從以前流行到現在,各種案例在網路上流傳,
媒體三不五時報導一下、ATM上面的各種警語、臨櫃轉帳時行員還要友善關懷一下,
其實就緊記,遇到跟錢有關係的事,就是謹慎謹慎再謹慎,
幾乎每間銀行都有24小時客服專線,
再不濟,警方的165反詐騙專線,先打進去問一下也不吃虧,
不然身邊總有家人朋友,開口問一下,集思廣義也不是壞事,
尤其現在人人智慧型手機,部部內有各家銀行網銀app,
網路轉帳就是分分鐘的事,所以錢轉出去也是分分鐘的事…
最後的最後,還是希望大家不要再被騙了,
真的遇事不要太驚慌,
然後遇到好賺錢的投資管道也不要太貪心,
真的這麼好賺的話,對方是你生死之交嗎?
不然自己賺都來不及了,
還要多報給別人來分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