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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07/2224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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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為了加大力度打炒房,內政部在2021年底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草案,嚴懲炒作最高處3
年有期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引發房地產界強反彈。由於爭議過大,內政部刪除3年有
期徒刑的罰則,但最重仍可開罰5000萬元罰鍰。
為了加大力度打炒房,行政院會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
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內容包括: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轉售、重罰炒房行為、建立檢舉
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其中打擊炒房行為部分,可按交易戶(棟
、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
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
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
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
者的不公平競爭。近來,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哄抬牟利、散播不實資訊影響價格等
炒作亂象,而換約轉售則是投機獲利最主要管道,此外,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
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均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與真正購屋民眾權益,所以特別進
行修法。
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
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
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
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
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
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
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
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
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第2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576號、第709號解釋,人民的財產權與契約自
由應受保障,但國家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在不違反比例原則下,仍可立法
合理限制。本次修法限制換約轉售或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規定,都是基於防杜炒作、
維護市場秩序等公共利益而進行適度管制,具有正當性及必要性,且符合憲法規定。
內政部補充,本法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參酌各方意見有作微調,包括將不動產炒作行為
的行政罰罰鍰上限,由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此外,授權內
政部可以公告不受換約轉售限制的例外情形,例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
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
內政部指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時研擬相關子法
及配套作業,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施行,使不動產市場能穩健有序發展。
心得:
太讚了!
必需給小英一個Respect 真的有種!
還給社會青年一個居住正義,說到做到不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