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原本想在問版問
但想到這裡女性多 希望能夠找到人給予建議
目前身邊有一位0-3歲的幼兒
是非婚生小孩
小孩的母親人在監獄
社會局請阿嬤代為照顧
後來托給我們親戚照顧
最近想帶小孩去離島走走
發現船務公司上面寫需要監護人陪同
不知道飛機是否也是如此?
有看到有人也是帶親戚小孩到離島 好像只需要健保卡即可
網站上面也是這樣說明
但健保卡只是證明是本人
請問是否要出示什麼證明親子關係嗎?
想問如果是旁系親屬無法帶小孩搭船搭飛機嗎?
寶寶手冊上面地址是填我們家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 因為船務公司針對這方面沒有解釋 也
怕買票後被拒絕上船...假白請了
另外想問是否有辦法幫旁系血親的小朋友保旅遊不便險?
怕要我出示什麼監護人證明[email protected]@
希望有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