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我的想法,這是因為很多台女都有不訴諸法律而訴諸輿論制裁公審的現象。如果大家
公民素養好一點訴諸法律的話,還不會那麼搞得那麼人心惶惶,因為若以法院標準,客觀上
以「一般人」為標準這行為根本不構成任何的罪。
但很多台女,真的很多,很喜歡在證據不足,甚至自己幻想的情況下,未審先判,直接拍著
公審,搞得我們台男不得不跟著神經質起來。
追根究底,若不是某些人奉這杯水侵犯我主義為圭臬,還喜歡上網抹黑,誰想當神經病,但
跟可能某一天在完全無意識的情況下成為全社會公審對象的情況下相比(言下之意,這現象
日趨攀升),這已經是損害性最輕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