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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 警關說遭懲處
新聞內容:
竹北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日前開車撞死機車戴姓騎士,不但爆出新埔分局長林英煌陪同肇
事者作筆錄,連公務群組也轉傳肇事者聲明稿,新竹縣警察局昨天公布懲處名單,林英煌與
公關科長嚴永銘處事不當、影響警譽,各申誡一支,公關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統以劣蹟註記。
新竹縣警局督察長王立德表示,林英煌受新竹縣刑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請託,陪同車禍肇事
者製作筆錄,因思慮欠周,導致社會觀感不佳,予以行政懲處申誡一支;至於公務群組轉傳
肇事者聲明,公關科長嚴永銘予以行政懲處申誡一支,公關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統監督不周,
予以劣蹟註記。
羅偉瑞五月十八日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導致戴姓騎士閃避不及遭撞,送醫搶救兩天後不治
,家屬控訴羅男找警察局高層陪同作筆錄,家屬還被員警詢問「父親有無自殺傾向?有慢性
疾病?」,沒想到警察局竟在媒體群組幫忙傳發羅男聲明稿,讓家屬既委屈又氣憤。
面對外界質疑,新竹縣警局昨天還原事發經過。王立德表示,調閱監視器影音並訪談相關人
員,林英煌五月廿日當天輪休,受吳姓副大隊長請託前往派出所,但過程中未曾與死者家屬
接觸,也未干涉警員辦案,不過所為仍欠周詳,已予懲處申誡,以資警惕。
王立德強調,製作筆錄爭議部分,經檢視派出所監視器,承辦警員未詢問家屬死者有無自殺
傾向,而是依內政部警政署所律訂的交通事故筆錄格式,詢問死者家屬,「是否有生病?是
否因生病服用藥物?」尚無不當。
此外,警察局公關科在公務群組中,代轉傳肇事者聲明,並非透過肇事者取得,是由警察局
副局長許豐統經友人提供後,交給公關科作為平衡報導之用,公關科長思慮未周,誤以公務
群組發布影響警譽,予以行政懲處。
據調查,吳仁志因老婆確診,自己在隔離,得知羅偉瑞肇事,於是打電話給林英煌關心此案
,吳並不知後林會親自去派出所關心,督察單位認為,副大資歷比分局長輕,沒有上對下的
從屬關係,因此全身而退未被懲處。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5/6348306
心得:
很離譜,法治社會竟然有這種事,希望大家關注一下這件事。
如果這樣都可以幾個懲戒就了事,那以後這些人不管做什麼,我們都沒辦法做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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