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rish0514 (粉紅色羽毛)》之銘言:
: 如果有個女生跟朋友一起喝酒,喝醉以後朋友開始毛手毛腳,女生也很明確表示不要了
,
: 也有動作上的拒絕。
: 但是這個人還是繼續,女生因為生理反應也有感覺,所以兩個人就 ....
: 大家覺得這樣算性侵嗎?
這就是標準的越想越不對勁,對方都毛手毛腳了女生還繼續停留在現場而不是馬上離開現
場去報案。
反而是被摸到很爽很想要之後直接跟男生打砲,砲都打完爽完了還想告人性侵。
我就問一直停留在現場到底要幹嘛?是有被暴力脅迫還是有被下藥?還是那個朋友是上司
?
只能說免錢的最貴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