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您好。
二次發言,依舊手機排版。
如有觀看不適,敬請見諒謝謝。
衷心建議不要確診。
輕症也是讓身心接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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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⑴關於確診「自主通報」這件事情,已經結束,完美落幕。
結局;結論;結果皆「符合台灣法律的標準」。
謝謝第三方的看待。
謝謝第三方的建議。
謝謝第三方的言論。
⑵由於此次事件,當下並未清楚說明清楚。(關於有沒有填寫上「H的媽媽」)
謝謝各位以「推理、假設」的方向給予回覆。
⑶比起上述,我更擔心害到H朋友帳號。將會妥善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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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故事可能牽扯法律問題。
以下以選項方式間接表達「可能性」
第一部分、
關於填寫確診者「同住家人」部分:
⑴當下刪除「H的媽媽」,並誠實通報。
⑵當下未刪除「H的媽媽」,進行通報。
⑶當下未刪除「H的媽媽」,進行通報;本人於24小時內修改「同住人通報名單」,完成
錯誤更正。
第二部分、
關於保險的部分:
⑴因為誠實通報,H的媽媽並「未取得申請保險理賠的資格」。
⑵進行虛假通報,H的媽媽「取得申請保險理賠的資格」,並無申請理賠,不構成詐欺。
⑶ 進行虛假通報,H的媽媽「取得申請保險理賠的資格」,不清楚是否已申請理賠。(已
告知H的媽媽,將會報案處理、向保險公司檢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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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聲明
此事已落幕。
本人並未參與違法、欺騙相關。
本人並未參與違法、欺騙相關。
本人並未參與違法、欺騙相關。
上述內容,皆以推理呈現,請勿過度臆測,謝謝。
對了
⑴因為還在隔離中
不需要問我「逃離、分手」了沒有...
⑵H與弟弟、妹妹皆打滿三劑疫苗,都是0+7自主管理。
我的隔離符合規定:一人一室;並無接觸到無辜人類,謝謝。
⑶每則留言我都有看過,虛心接受謝謝。
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