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還是學生時期,看過有人罵總統水母腦
甚至拿鞋子扔總統
總統都很大器的接納,沒有打算用法律來制裁人民
如今一直看到現在的政府官員說要提告提告提告
跟以前相比,感覺一些可公評之事
也變得不能亂說了
各位覺得ㄋ
作者:
anti87 (天機老人)
2022-07-28 15:26:00民進黨執政後動不動就恐嚇人民,又派網軍在網路帶風向嚴重破壞民主體制
作者:
chioo (chioo)
2022-07-28 15:33:00有!
這叫言論代議制度 以後你不用發言 讓那些後面是文組跟學店仔的粉專網紅幫你表達就夠了,你只負責烙人時出人
作者:
ainosei (全部都是愛的錯)
2022-07-28 15:34:00你要分清楚是人身攻擊還是詆毀(例如栽贓某種罪名)兩種不一樣並不是我懷疑你小偷,就一定「可受公評」這個社會和世界也早就和八年前不同了,不只台灣
作者:
ainosei (全部都是愛的錯)
2022-07-28 15:36:00言論自由不能拿來人身攻擊或無證據詆毀別人
作者:
sdamel (=ˇ=)
2022-07-28 15:37:00我是覺得比起以前更加病態的遵守社會規範啦
作者:
ainosei (全部都是愛的錯)
2022-07-28 15:40:00文章倒數第二句也很怪,自己都知道「亂說」,又何必說?除非是有某些操作目的的特定族群
有,但仔細想想言論自由並不是謾罵或羞辱他人的自由。你舉的例子裡拿鞋子扔人明顯是襲擊,在法治社會下別人確實沒義務容忍。
作者:
laiPi07 (木村賴賴)
2022-07-28 16:00:00看講甚麼 有些真的太過了....
作者: dark666 2022-07-28 17:24:00
隔壁板罵那麼凶也沒見怎樣啊,被告也不一定成立
作者:
floraiku (floraiku)
2022-07-28 18:03:00滾回八卦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2-07-28 18:32:00你有你的言論自由,當事人也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兩者並不相斥。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22-07-28 21:11:00哪裡有限制啊
作者:
songzhen ((#゚Д゚))
2022-07-29 04:47:00法律一直都沒變 只是跟家暴一樣 以前人比較不想跟嘴賤的人計較 現在的人不會跟你隱忍 然後那些嘴賤的人就不要臉開始哭現在沒有言論自由以前還堂而皇之說公眾人物在這方面甚至隱私權應該要比一般人退縮 為自己的無恥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