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7KUh5o4.jpg
無意間看到網路上傳這張照片,大意就是事主的朋友在國外買了揪馬龍的商品送他,結果事主用一次就壞了 於是到了竹北遠百找專櫃先生說要更換
據說事主自稱很會處理勞工及消費糾紛,還願意幫人接案子(歪了)
結果專櫃人員說這不是台灣買的商品無法處理,需要國外購證才可以,事主開始氣噗噗覺得
收朋友禮物哪來的購證,就跑去客訴人家專櫃先生,結果就得到了更換品,覺得自己好有理
好棒棒為自己主持了場公道
我好奇的是,這種出國回來的禮物用一次壞掉了(沒證據),可以隨便找門市來請求更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