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mal969 (Apple)》之銘言:
說真的啦
你經濟自主權被剝奪了
誰都不高興
本魯以前在英國讀書時
遇過一個女森
明明就是在當地認識了一個台灣人
然後每個月給三萬的零用錢
(那時候是650磅吧)
應該算包養吧
但這個女森對外宣稱
是幫人打工
所賺的薪水
其實大家都知道
但是不說破
別小看女森對白拿錢的抗拒力
當然也是有人覺得天經地義,連所當然
: 我是原po啦
: 看到大家熱烈回響
: 可能有些地方沒說清楚
: 我在補充一下
: 就是男森的薪水是老爸給的
: 目前每個月10萬
: 如果女森嫁過去
: 會在多給5萬
: 但是都是匯到男森那邊
: 男森家是希望女森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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