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當大家死刑的存廢議題,總是想到死刑犯只要判死了,
對社會上還是沒多大的幫助。
那我主張死刑犯被判死刑後,器官強制捐出來,是否可以造福社會。
作者: cha0304 (P助的主人) 2022-08-27 11:37:00
器官賣去柬埔寨啦 誰要他的器官
如果受贈者是這位死刑犯殺的人的家人那合理但如果不是乾其他人屁事
最好家人被殺了會想用殺他的人的臟器啦。一堆人知道是死刑犯的器官都寧可放棄順位了,再說就算是死刑犯也沒人能強迫他們捐出器官吧。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22-08-27 12:32:00會有醫療糾紛唷
作者:
king123 (神秘人)
2022-08-27 13:11:00如果是黑道子女的器官 不要也罷
作者:
cat0429 (momo)
2022-08-27 17:16:00都不能強制勞動了,還強制器捐?這樣幹馬上會被國際社會及人權組織列入跟中國同等級的國家
等躺在icu裝著葉克膜不知道哪天會走遲遲等不到心臟移植我看看誰還會挑是不是死刑犯的心臟,不知道一年有多少人等不到器官死在醫院是不是
作者: kamen766 (kamen766) 2022-08-27 21:50:00
不會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2-08-28 05:30:002015執行的六名死囚都沒有器捐基於醫學倫理人道考量
作者:
bbbing (無)
2022-08-29 12:30:00一年執行一個是能幫到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