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次數比較頻繁,因此也讓我有機會觀察到一些問題尚待解決。
4醬子啦,小弟今天為了能坐著特地到淡水捷運站搭車,此時危機雷達響起,原來是一位爆
乳低長腿OL坐在小弟旁邊,但小弟機敏,意識到來者不善,明明四周還有座位,卻選擇坐我
旁邊,這已經超越一般常人的舉動了,屬於異常之舉,弄不好可能輕則罰錢,重則被社會安
上性騷擾之罪名。於是小弟被迫選擇起身換座位化解這次危機。
但下班時又碰到另一個情境題,簡單來說就是因為下班時沒座位可坐只能站著,而且人潮擁
擠呈現手可能會摸到不該摸的,眼睛看到不該看的,前者有被迫觸法疑慮,後者可能被拍上
網公審,怎麼看後果都不太好。女權主義的「抬頭」,無論是搭乘交通工具或是走路台男無
不是戰戰兢兢,風聲鶴唳,可能因為一個無意識或是雖有意識但不得不這樣做的舉動而被女
權一狀告上法院,小弟覺得有設置性別車廂的必要,女性專屬車廂及男性專屬車廂,也可以
設置共同車廂,進入該車廂即享有一些免責條款的保障,保障廣大台男,希望有一天搭乘大
眾交通工具也不用這麼辛苦防範各種可能情境,各位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