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以前無聊約女同事出去
女同事小我大約9歲
有次在艱難的倒車情況
由於習慣轉頭過去看後面有沒車
習慣摸副駕駛座椅頭枕
結果不小心把女生的頭當成頭枕
就這樣摸過頭以後
過一陣子,女同事就跟我告白了
※ 引述《summerrock (stereophonics)》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剛離職的前公司的一位男同事日前邀約一起吃飯,
: 我待在那間公司3個月的期間,這位前輩算是比較熱心教我業務上的作業方式,
: 有次我請病假,也傳了簡訊關心,因此我對他的印象是正面的。
: 但我們並不熟,也無私下出去過。
: 但他邀約吃飯時,我想說剛好請前輩吃個飯,謝謝他工作上的協助。
: 用餐的時候並無太大異樣,雖然他說了滿多次,你皮膚很好,看起來很年輕,我
: 也就當作稱讚。
: 問題是,後來我要付帳單,結果他搶著付,推託一陣子也就讓他付了,
: 我跟他道了謝,但他突然伸手摸我的頭,當下我是有點錯愕,
: 後來我們出去,過馬路時,他又伸手摸我的背部和搭腰,
: 我往旁邊走了一些,然後到馬路的另一頭後,
: 就馬上跟他說,我有急事要走了,他還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再約我,
: 我就說我最近很忙,時間不固定,就趕緊離開。
: 事後,我覺得心裡很不舒服,尤其是他傳了訊息說,
: "今天見面的事情先保密吧",我覺得是做了什麼虧心事嗎?
: 後來,我在臉書上抒發心情,有位朋友私訊關心我,好聊了之後才知道他認識這位前輩
,
: 還找出前輩在臉書上發文譴責性騷擾的文章,
: 我覺得不舒服的感覺更強烈了,因為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
: 所以我傳訊息跟前主管說發生了什麼事,
: 那位主管立刻去跟前輩說,
: 前輩也馬上傳訊質問我,說我怎麼講出去了
: 我就跟他說,他未經我同意碰觸我身體讓我很不舒服,
: 他給的解釋是,摸頭是為了避免我搶著付錢,
: 過馬路摸腰背是怕我被撞到
: 我覺得這理由不合理,
: 我們沒有在曖昧也不是男友朋友,也不熟
: 這樣的狀況下碰觸敏感的身體部位是不對的
: 他能發文譴責性騷擾了,應該是很清楚了
: 另外,丟訊要我保密,他的解釋則是,這個圈子很OOXX,不希望遭閒言閒語。
: 我認為他是知道自己越矩,才會有這樣的反應。
: 前公司主管則是說,他想法異於常人,也已經言詞告誡他,之後不會再犯了。
: 但我覺得無法接受前輩的解釋,認為他明知這是不對的行為,但就是故意吃豆腐
: 我覺得很不舒服,請問這樣有辦法透過法律途徑請求精神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