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還蠻好奇大家對於「體諒弱勢」的底線在哪裡,是到縱然自己權益受損仍然要體諒弱勢
的程度嗎?大家真的對於體諒弱勢如此抽象的詞彙有一個具體的範圍嗎?
就這事件看來,純粹是消費糾紛,只是消費者實際上與一般人不太一樣而讓此事件炎上,而
目前為止唯一能確定能夠具體判斷的事情就是唐寶寶沒付錢,老闆沒收到錢,應而未履行債
務,那老闆當然會尋求權利救濟,,只是他的救濟手段不符合大家期待,但我納悶,憑什麼
40元值不值得報警是由社會大眾判斷而不是由當事人判斷,如果關於自身權益的事情是由大
眾判斷其價值小弟認為是件粉恐怖的事情,其一是因為一個人都可能有幾百種見解,更何況
幾千幾萬人,這些見解尚未統一以前所形成的紊亂狀態將使當事人無所適從,其二是這些見
解縱然有一個相對的標準,就是認為40元無需這樣,但我比較想思考的點是,這個未具客觀
可驗證性的標準是否會形成多數暴力?
正常邏輯是,從事情的客觀上判斷,就是沒付錢,不管是想吃霸王餐還是忘記帶錢那是他的
動機,外人根本無法得知,那老闆依循一般人權益受損會循的救濟管道何錯之有?
原本以為大家經過孝子撞車事件後會比較理性一點,雖然有人說這不太能比擬,但我認為相
似之處就是兩件事情都屬於非自願性的權益受損,且大家對於何謂體諒弱勢、程度為何都無
法拿捏,甚至只會拿著這種空泛的詞彙到處潑糞。個人當然贊同體諒弱勢啦,但是否有具體
標準,或是像這種非自願性權益受損的事件是否仍然一致適用,我想還有可議之處啦
打這些只是心有戚戚焉而已,在我看來本質上這跟鄉民的私刑正義有個類似之處,就是不確
定性,如果大家仍然對這視而不見,之後大家仗著「政治正確」更加有恃無恐,出征的名義
是自己還是大家的正義不得而知,可能下一秒你會因為一件無法預見會被出征的事情而被公
審,不知道各位怕不怕,我是蠻怕的啦,畢竟這件事正常思維就是老闆報警,然後走民事糾
紛或私下和解就結束了,誰曉得會因為這件事被鬧的沸沸揚揚,還因此被各種公審呢,我的
看法啦,看不太慣這種充滿不確定性的東西變成生活指標,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