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覺得這是合法,
合法非法,不是你我說了算,交給法院吧!
大部分的人希望的是,
全部立委的帳能像高這次一樣被公開,
大家想看到血流成河啊!
※ 引述《heaven1123c ()》之銘言:
: 為什麼高額公積金在PTT變合法了?
: 1.幾個人的辦公室而己 一年60萬的公積金要做什麼? 該不會以為都是在吃吃喝喝吧
: 2.錢都是跟立法院請的 又公約規定上繳公積金 難道不是在搬運國庫到公積金?
: 3.說都是助理私人財產樂捐的 卻強制性罰則 這不是隨意處份個人財產嗎?
: 4.嚴明訂定錢怎麼進來 那有沒有嚴明訂定錢怎麼出去? 沒有的話豈不是跟貪財很像?
: 5.作為主管都很失職了 當真要當市長? 我沒有聽錯吧?
: 選民那麼喜歡非法倒底是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