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070413 (Hallstatt)
2022-11-26 14:12:45我剛才投完了,我連公投票的通知單直接給人員。
人員只給我縣市長跟議員、里長的票,等我蓋完章還沒把票投進去時才想到公投票,我就
問人員怎麼沒給我公投票?
他回答我你蓋章了就不能領,我一臉問號???
你們都沒告知耶,我公投票通知單給你們了,也沒跟我說公投票要旁邊領。
有人跟我一樣嗎?
作者:
Dcwei (野心家)
2022-11-26 14:14:00V姐居然被無視我們里長參選人只有一個 很像是原本那個 我把章蓋在他臉上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2-11-26 14:21:00可以檢舉看看
作者:
Dcwei (野心家)
2022-11-26 14:23:00不知道耶XD 反正只有一個參選人他一定會上 我是被老娘逼著去投票 不然我們暖市根本沒什麼好投
作者:
firstlead (George Louis)
2022-11-26 14:23:00*我們不想跟他過
作者:
nenekyu (nene)
2022-11-26 14:24:00太扯了…..
作者: espresso1 2022-11-26 14:28:00
我們是收一張通知單,核對,給選票後,有告知去另一張桌子,收另一張通知單,核對,給公投票
作者:
chyings (桓桓)
2022-11-26 14:30:00我投完票,才知道有公投票,選務根本沒給我
過不過是擋到誰的利益,為什麼有很多不主動給票的新聞
作者: judy51529 (為什麼) 2022-11-26 14:46:00
把章蓋臉上還是有效票,不想投不要蓋
作者:
HDSM (真的不要睡過頭阿QwQ)
2022-11-26 14:52:00我拿到有檢查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2-11-26 14:53:00我們這邊是分前後兩桌領,前面領選舉票的有主動告知接下來去後面那桌領公投票,這樣才是標準吧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2-11-26 15:17:00我們這都有說
作者:
xulu0 (miss)
2022-11-26 15:22:00我們這邊有給捏,我這次主要目的是去投公投的。
作者: zxcasd328 (Parhelion) 2022-11-26 15:24:00
我這邊也都有特別告知 畢竟除了公投其他我也都沒啥興趣
我剛剛才發現議員選票沒有黨籍本來想給民眾黨的結果忘了幾號QQ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22-11-26 15:32:00這違法了吧 報警或是找記者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22-11-26 15:33:00因為根本不重視啊其實根本一堆人不知道有公投
作者:
Livina (DIY高手)
2022-11-26 15:33:00我相反,我根本就忘了有公投票,還被拉回來叫我領公投票XD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22-11-26 15:34:00有投票通知單本來就可以領公投票 選務人員疏失 建議報警 你可以不領 但是他們不能不給你通知單有給就是要領票啊 哪有不給的
作者: kevin8203 (那些人很可惡) 2022-11-26 15:39:00
通知單有給 他們不能不給你 是可以說不要 你可以報警
作者:
simoncage (44982 VS 1650)
2022-11-26 15:39:00不是不能公投綁大選?
作者: EEloveyou (天天光顧) 2022-11-26 15:41:00
民主社會不容質疑~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22-11-26 15:41:00報警吧 這是你的權益 不然這種事只會一再發生
作者:
Magiko (馬傑克)
2022-11-26 15:42:00奧步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22-11-26 15:45:00沒救 要過半人投票還要都投同意 還一堆人自嗨不同意 然後還有不給票的 擺明沒有想過的意思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22-11-26 15:46:00扯…
作者:
MM1956 (Love Yong Li)
2022-11-26 15:52:00原PO己經檢舉..等以後有結果記得回報,謝謝。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2-11-26 15:53:00但老實說我覺得應該會..無聲無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樣
作者:
MM1956 (Love Yong Li)
2022-11-26 15:56:00原PO己經貼文..會有記者注意有可能私信問原PO..不可能無聲無息..如果沒有貼文單純去檢舉,有可能無聲無息。記者會看女版..像喜宴紅包的事己經上新聞
作者:
zazaouo (渣渣)
2022-11-26 16:02:00我們這邊蓋完章一次給四張票欸
我們是一次給四張 票可以不投但不可以沒給到 這樣給票過程算是有疏失
作者:
ms0286415 (ms0286415)
2022-11-26 16:19:00一次四張+1 18屁孩投什麼票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22-11-26 16:23:008成不會怎樣 就跟你會改進謝謝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2-11-26 16:26:00名冊有兩本你怎麼會一次拿到四張
作者: Peacereigns 2022-11-26 16:27:00
我這也是一起給
作者:
lkdsa (玄~)
2022-11-26 16:29:00我這裡有給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2-11-26 16:32:00新聞出來了,是台中對吧?上午不主動提醒,下午改主動了
那你真的覺得很多人成年之後就會自己決定要投誰嗎或是說 滿20歲第一次投票的 很多人都能獨立思考要投誰嗎?所以既然這樣 20歲門檻有任何意義嗎又或者 20歲 到底是一個怎麼認定的門檻?難道一直以來20的門檻是合理嗎
作者: a8071382 (Qa) 2022-11-26 16:47:00
好
不論你的想法如何 我都不予置評 因為現在看起來應該也涼了 但是我想這些問題是值得思考的
我們這都有說要去第二桌拿,而且圈選處就在領公投桌旁,一定會經過公投桌啊
作者:
popocha (popochacha)
2022-11-26 16:58:00你18歲阿姨叫你投誰就誰 可是我18歲的時候已經可以跟老師討論政治了
作者:
kkumi (kkumi)
2022-11-26 17:00:00奧步
作者:
wiwyman (尾尾門)
2022-11-26 17:01:00他們不懂就要想辦法讓他們懂啊 教育是這樣消極處理的嗎
我去投票的時候只有拿到一張通知單他們還是一樣全給啊
事實就是會跟老師討論政治的18是少數中的少數,多數只在意升學戀愛跟打屁。上面破罐子破摔態度真好笑,難道滿二十歲亂選的人還不夠糟,你希望增加更多亂選的人?
作者:
srewq (南瓜)
2022-11-26 17:07:00你要不要看看有多少三十歲以上的人,黨要他投什麼,不是一樣跟著指示投?
法律就是規定滿20才有公民權,先修法滿18公民權再說吧
作者:
srewq (南瓜)
2022-11-26 17:08:00樓上要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講什麼?
作者: rainwen (雨文) 2022-11-26 17:44:00
亂選不是只有年輕人,大人老人也亂選,還收賄賂XD這個公投各黨都同意,理論上沒啥好擋的,只是900萬票要過不容易,感覺各黨也沒很用力推。另外民法已下修到18歲成年了,而刑法本來就18歲。
作者: angel801109 (小春包) 2022-11-26 18:02:00
我的投票所有特別提醒還有公投票,每次投票都很專業
能否獨立思考是教育的問題,你盲從不代表其他人也是,18歲的邏輯、識讀能力我不認為會比80歲差,多少老人也是他們的孩子叫他蓋誰就蓋誰,那是否該立法八九十歲以上的老人不能投票?
縣市議員跟公投的名冊是不同本。第一本蓋完會把印章傳給負責蓋公投的人。然後一次發四張。所以個人印章有被拿去蓋公投名冊嗎?
我在台北領完選舉票後,都有主動說下一桌拿公投票欸,兩個是分開蓋章的啊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22-11-26 19:30:00你們這選務人員在混吧 正常流程是直接到下一關領公投 主動告知不領 才不會給
作者:
nwkasim (卡西姆)
2022-11-26 19:59:00沒有表示不領票,不可以故意不給,這要檢舉了就算你表示不領票,也要蓋章證明
作者:
Knudsen (true me)
2022-11-26 20:04:00我們台南這邊也是直接給喔 你是哪個縣市?
作者:
ANTHEIA (Ineffable)
2022-11-26 20:11:00這樣有扯耶,V姐應該台北還是新北吧?
作者: kawaiio (元氣活跳蝦) 2022-11-26 20:38:00
建議大家主動去當選務人員吧,把熱情傳遞下去不領票也要蓋章證明?你搞混了,是九合一選舉不拿某幾種才要蓋章註記
作者:
Celia320 (Celia)
2022-11-26 20:46:00我早上去,有叫我到旁邊等領公投票耶
作者: lbsiii0315 2022-11-26 22:06:00
個案吧 臺中這的一條龍蓋完章全給
是因為他們太忙了嗎? 忙中有錯?還是在聊天 =_= 聊到忘記提醒 問你
作者:
kaltu (ka)
2022-11-26 22:23:00五十年前的教育20歲才投很正常,五十年後依然維持20歲根本不合理,一堆人都以自己的經驗在投票都忘記這影響的是現在開始的18歲不是不知道幾年前的18歲的你另外不給票是作票行為,因為這次修憲複決必須有超高的投票率才會通過,不給票是不通過方的作票行為,應該是報警不是檢舉直接不給票讓投票率低於門檻就算全數都是同意票也不會通過,所以持通知單拒絕給票是惡意作票的犯罪不是疏失這麼簡單
作者: yuli2003 (小澄) 2022-11-26 22:53:00
覺得選務人員問題+1,我們這分兩桌拿,人員都主動提醒到隔壁桌拿公投票,另外票箱四個排在一起,很難被略過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2-11-26 23:27:00樂芙有拿到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22-11-27 02:55:00我們都是同一排走過去 順順領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22-11-27 12:53:00我們直接請民眾到領公投票的那桌拿回證件印章,也會再三提醒拒領離開是不能反悔的人員跟你說的蓋章後不能領,是指你已投票,確實不能再領原本沒領的票了
作者:
DOWOPER (忘了呼吸)
2022-11-27 13:26:00我去的投票所,是直接給我四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