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些新聞就是有錢人求償,像是配偶外遇,求償幾百萬還拿到幾十萬。
然後另一則新聞,民眾全家被鐵工廠吵了整整好幾年求償精神撫卹金二十萬,法官判決工廠需改善,但免賠。
我猜測法官的邏輯是民眾沒有任的實質的物質損傷,可是人家是求償精神撫卹金耶,現在是有錢人的精神比較纖細然後窮人的精神比較堅強嗎???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22-12-05 20:33:00你舉不同例子比較?然後說有錢人窮人不平等?雖然說本來就不平等
你的例子不具比較性啊,案情完全不同欸配偶權被侵害,如果真的有外遇事實跟證據,那剩下問題就只有數額多寡;但有沒有被工廠「吵」,第一個問題是有沒有蒐證,跟容不容易蒐證,第二個問題則是「吵」的定義是什麼?符合行政法規就好,還是讓民眾享有一定程度的居住安寧?跟外遇如果有相關聊天記錄或當場被抓姦,鐵證放在那邊完全不一樣好嗎
這些漂亮話是說給納稅人聽的這樣大家才會乖乖繳稅養整個司法體系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偏見,我的感受是法官好像覺得窮人沒甚麼可以失去的
作者: cathychg (凱西) 2022-12-05 21:18:00
如果搞死泥全家 那真的要對方 不得好死啊台灣司法已死 別再裝自己無辜好嘛? 童鞋
早秋觀察過了啦 階級高的輕判 階級低的重判 鬼島法學啦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2-12-05 21:39:00有律師跟我說索賠精神賠償基本上不容易過
不要再看新聞評論了去看判決書才知道法官為什麼這樣判啦
作者:
koeiiso (dino)
2022-12-06 12:20:00難道窮人之間侵犯配偶權就不用賠?你沒看判決就先站在鐵工廠有錯,也許鐵工廠在任何噪音法規下都是合規的反而是法院是判他還要在花錢改善
作者:
kuoyu (^_^)
2022-12-06 17:13:00工業區與住宅區的噪音管制標準不同,這也算不平等嗎?同樣是法律,實施前與實施後對於既存的狀態也會有不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