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生
目前在服義務役……
我今天在早上集合時,因疑似手插手袋而被要求要寫「自白書」。
我在早上集合時,因為聽不到女連長在說什麼話,我因為被前方的人擋住也看不到前方,
因此我擺頭查看,並且想聽清楚在宣布什麼事,那時我手不自覺的往下放,手的位置是口
袋旁邊,因為我之前有被班長駡過幾次,所以手沒拿東西時,都會雙手握拳,避免手插手
袋。
因此在集合時被副排長當場叫出來駡,而且要我當眾解釋我為什麼手插手袋,我就實話實
說,我手握拳放在口袋旁邊,並沒有手要插手袋,我擺頭查看要想得知女連長要宣布的事
項。
副排就說我在說謊,不承認事實,覺得我在避重就輕,但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現在讓我的心情差到極致。
軍營內又沒有監視器,我也不知道為何軍營不裝監視器?全部都是自由心證,沒證據,就
要處分我?
這是要我怎麼辦?自殺來證明我的清白嗎?
我是「金門守備大隊步一連步一營161梯」。
請問我目前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