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兩難一個是不提告自己理虧
提告怕年輕人血氣方剛惱羞報復
最好的狀況就是辭退他
你還讓他繼續工作嗎
怎麼會看到他沒有反省
如果是
你現在是做最差的決策
※ 引述《czz1617 (czz1617)》之銘言:
: 有朋友家裡開小吃店
: 店裡沒裝攝影機
: 後來發現怎麼好像生意不錯卻賠錢
: 營業額什麼的都對不上
: 裝了攝影機後錄到員工偷錢
: 考慮到該員工未滿20歲,不想讓他背前科
: 有想要從寬處理
: 但我覺得不妥...畢竟那位員工沒什麼反省的樣子
: 連道歉都沒有
: 想知道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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