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酒駕,直接手掌砍斷,確保以後失去開車能力就好了,這要就沒人敢酒駕了,罰錢幹
嘛?看是要剁手還是跺腳,亂世必用重典啊,這麼簡單都不會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3-01-23 10:49:00發費雯的也一起好不好?
本人建議臺灣地區一年酒駕案例到達一定次數以上直接和大陸統一,由共產黨來管酒駕在大陸,只要中央下令地方政府抓酒駕,抓到最多的獎勵,最少的要處罰,保證卯起來抓
作者:
king123 (神秘人)
2023-01-23 10:53:00連黑道角頭都沒凌遲處死了 還區區酒駕.闖紅燈.違停
你去看看世界上哪個國家做這種事到底是在懲罰他還是懲罰他家人
作者: levs (levs) 2023-01-23 11:02:00
不用斷手斷腳啦 吊銷駕照就好了
作者:
auva (流浪在外)
2023-01-23 11:45:00以後會有很多斷手議員 很不方便
作者: YOLULIN1985 2023-01-23 11:49:00
吊銷又沒差 下次變成無照酒駕而已
那些酒駕的都有背景,後面都有人罩反觀我們可憐老百姓沒人罩都不敢酒駕
作者: levs (levs) 2023-01-23 12:39:00
無照酒駕就只好斷手斷腳了
作者:
xxovv (插插圈溝溝)
2023-01-23 14:43:00支持你當國民法官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3-01-23 15:03:00只要財產充公,流放外島做塑膠花就好
作者:
ipath19 (好樣的)
2023-01-23 15:30:00我建議酒毒騙性侵一律送中國 台灣司法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