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一早就接到人事協理電話
質問我說一月份的辦公室的房租發票在哪裡
因為我每個月都會將發票掃成 PDF 檔
當下馬上就去翻一月份資料夾確認房東是有開發票的
後來再從 mail 紀錄找
1/10 收到發票掃 PDF 檔
1/12-13 有同事下來會進辦公室
依照以往要是有人可以委託轉交
還額外花郵資寄送的話會被協理念
一定是 12 號託同事幫我帶回去交給協理
印象深刻的是因為當天還有另一份東西想請同事轉交
但我放在桌上沒拿給他
是開完會他們回去,我才發現沒交到
還想說「算了,那這個就月底再跟著其他東西一起寄出去吧」
是後來月中協理打來問為什麼還沒收到那份東西
我才後來尾牙的時候自己帶上去轉交給協理
結果剛剛問那位同事
直接跟我說沒有我請他轉交東西的印象
協理也懶得聽我解釋
直接說算了反正妳也找不到,趕快請房東再補開一份
整件事就變成是我把發票弄不見
但我一直以來都沒有發生過忘記寄送發票這件事情
或是把任何要報帳的單據弄丟等
要是真的弄不見我根本連 PDF 都掃不到...
明明也是努力在做好自己事情
結果卻因為同事變成都是我的問題
心情上有種無力感...
現在又覺得既然這樣
那為什麼不要請房東把發票直接寄回去給協理就好
真的是不要再同事間轉交來轉交去的了 唉
不幸中的大幸應該是我只做到這個月底
快要可以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