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十年前就有被家暴的經驗,我是男生,被家暴那一年是 40 歲。
丟臉好像不會是這整件事的重點,因為我想在台灣男生被家暴應該是沒有太多
選項可以做,主要的原因是男生並不能選擇還手;因為還手再怎麼樣都不可能
被認同為 「正當防衛」 。
我自己的經驗是發生在結婚前,女生的家族小有名氣,所以是一個不用工作就
有錢可以花的女生,她是一個受過完整上流社會訓練的女生,因為她原來是父
親親手裁培的家族企業接班人。
我自己是一個身高 188 的男生,雖然她身高 168 ,在身形上的確看起來男生
是充滿優勢的。
在事實上,在衝突發生的時候,男生其實可以做的事情真的很少,主要是我們
無法「正當防衛」,女生要打你、咬你或是用指甲抓傷你,只有兩個選擇,一
個是離開現場,一個是就讓她施暴,(假裝自己很耐打。)然後看看她情緒會不
會因為發洩了而慢慢穩定下來。
所以我自己的案例裡,我最後是叫了警察來救我,但因為她住在一個門禁很好
的豪宅裡,那天她怎麼樣都不讓我離開,我也不能推開她,所以只好打 110
求救了。
有一個困難是,報了案,如果她屋主不同意警察上樓,我自己也不知道警察會
不會就不能上來?
那一次很幸運的她自己同意讓警察上樓,但因為她們家裡和警界的關係很通天
,所以她淺意識裡是沒有在怕警察的。當著警察的面她還是照樣施暴。但我就
很幸運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讓警察把她和我隔開後可以順利的離開現場。
這件事發生後,我就決定和她分手了,原來訂了要結婚的場地和喜餅那些我就
全部都取消了。
丟臉嗎? 其實不會,在一段感情裡,換個角度看,如果是「正常防衛」把她抓
住然後限制她施暴的能力,在事後看起來會產生的問題都會比被她施暴來的多
。
因為事後如果真的驗傷,女生如果因為被抓住有產生一些淤青的話,我想在法
庭上男方都會很難自證我是被「施暴」而不是「互毆」;所以我覺得男生真的
相對才是弱勢的一方。所以在 傑克船長 那個案子發生的時候,我自己的帶入
感真的很強、很強。
在感情裡,真正丟臉的事情絕對不是被女生打,因為除非她拿刀子或武器出來
實質上會對人身安全產生問題,在邏輯裡她都還是愛你的;她會打你的唯一理
由是,她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解決她現在遇到的問題。
因為愛情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那些過激的行為或是言語,其實都是愛的
一種表現,只是過激了;而過激的行為真的會在感情裡投入一個不可控的變數
,讓愛情產生質變。
那天同時發生的另一件事反而更令我心寒,我想也是我後來決定分手的理由。
那天她表弟家的小男孩正好被託來請她照顧,也因為她家裡有傭人,所以其實
應該是託來請她的傭人照顧的,那個小男孩印象中那時好像才小學三年左右。
她那天在吵架情緒上來的時候,正好小孩跑來找她,她真的是拿了衣架把小孩
暴打了一頓,十分恐怖。我自己被打、被咬、被抓到流血我都覺得小事,小孩
被打我真的不能接受。那天我也在阻止她打小孩,真的是很不好的一段回憶。
我也因為這件事領悟到,為什麼我們在一起的兩年中每個月都照表操課,但都
沒有靈體願意來領教室,也許我自己一直沒有看到過她的這一面,所以衝擊很
大。
以她來說,因為她家庭背景的關係,所以她真的想要什麼物質上的東西都不會
有問題,但真正的重點來了;窮人的問題大多是把生命放在追求錢和權力,有
了錢或取得權力後大部份的問題都解決了,錢和權力就是大部份的人每天追逐
的東西。
但在錢和權力都不是問題的家庭裡,人生的苦惱更真切,因為妳面對的問題全
部都是錢和權力解決不了的問題;那才是人生真正的功課。
你要怎麼要求一個在這樣的家庭裡長大的大小姐理解人間的問題和智慧?
我身邊熟悉的朋友大多都知道我的事情,因為那天我真是全身是傷回家的,也
去驗了傷。
分手後,交給她保管的存摺裡,我 40 歲前累積的現金全部歸零,後來去銀行
重新申請存摺時,裡面只剩不到 10,000 塊。
這件事看起來應該也很丟臉吧?!
其實我心裡很清楚,我只要找個律師去提告,她們家裡收到狀紙,一定會私下
來和解,而且和解也很簡單,因為錢對他們不是問題,所以只要用一個大金額
和解事情就結束了,對我來說反而可以因為這件事情大賺一筆錢。
但對我來說,是要不要做這件事?
不是丟不丟臉或是公平正義的問題,而是我要不要在人生中留下一筆紀錄,是
為了錢去告對我有兩個身份的人;
1. 她是我的初戀女友。
2. 當時她是我的未婚妻,而且是沒有婚前協議的那一種。
我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會不會後悔我去告了一個我真心很愛的女生,而且
我曾經用我的整個生命深深愛過的人?而我也相信她很愛我,只是我們沒有找
到一個好的方式可以共同生活?
我後來決定就是算了,我幾年後私下問過她一次要不要把錢還我,她還很生氣
;所以我後來也沒再問過了。
相反的,那時她是施暴者,我選擇離開,但她的個性就是不會主動打電話來道
歉和低頭的人,所以我們分手也很簡單,就是我不要再主動連絡她自然就會分
手了。
所以如果以丟臉這件事來說的話。
我必須說,被打一點也不丟臉,一段感情裡,自己是不是用生命在愛一個人,
真的也只有自己知道;如果從死亡的那一個時間點往回頭看自己的人生要的是
什麼,其實就比較容易選擇自己想怎麼活著了。
我選擇了一個我在離開這世界的那一天可能我不會後悔的方式,哪怕那看起來
很丟臉,也讓我後來在事業和工作上必須要歸零重新開始一切。
但那就是我此生要體驗的功課之一,我的教室也就當初就是這樣被我的靈魂所
設計的吧。
我猜。
和妳分享。
※ 引述《valentian (無聊)》之銘言:
: 去年傑克船長跟有拉的家暴案鬧得沸沸揚揚
: 台版J&A也跟上風潮
: 帶動了一些男性家暴被害人黑數的探討
: 有人說,男性被女性家暴
: 往往只能隱忍
: 因為過不了本身面子問題
: 以及社會的觀感
: 普遍認為男性體型力量
: 遠比女性高大強壯
: 要被女生肢體傷害不太可能
: 因此會對男性被家暴不可置信
: 甚至訕笑
: 大家認為呢?
: 以我自己來說
: 在美台雙安柏事件之前
: 我確實有男性很難被女性肢體家暴的想法
: 畢竟女生沒有生理優勢
: 但是如果是言語攻擊或冷暴力倒是非常可能
: 不過事件之後,對此有了改觀
: 那鄉民心中的想法呢?
: 希望回應時,順便標示一下性別和年齡
: 我本身是女性,中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