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回覆滿典型的,就是不缺錢就不必工作沒差。我不是針對這位的回文,而是Ptt九成以上的人似乎都這樣講…
其實這種論述忽略了一個重點:工作這件事有某種道德意義。
簡單說,就是付出勞力服務他人是一種美德!甚至對個人來說,付出勞力也是一種很棒的快樂和成就感!
為什麼很多有錢人去做慈濟或是其他志工?做那個常常不只要捐錢還要出力耶!因為…裡面有花錢買不到的快樂~
我還記得以前當老師的時候,
剛接手一個高一的班
才沒兩個禮拜
突然有個女學生跑來跟我說
「老師你真的講的好好喔
如果我國中英文老師這麼會教,
我現在英文就不會那麼爛了 」
這種被肯定的感覺不是錢買得到的。甚至很多有錢人都不自覺在追尋類似的感覺 早就脫離吃喝花用的層面了。
再比方說,
很有錢可以買一塊地,
蓋一個自己的大體育館。
但是在裡面揮汗運動的快樂,
再多錢也買不到!
這也是某些有錢人一輩子不了解的事情吧!
※ 引述《IDfor2010 (116)》之銘言:
: 遇過蠻多的
: 我以前也是一隻米蟲,沒有工作
: 但是我第一份工作的月薪就是10萬起薪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