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A女
38歲大媽年紀,未婚沒有小孩。
長相普通,通常不會被覺得醜也不會覺得美。
月薪 $30000~$45000 自由業接案
(一天工作約4小時)
家裡有給他一間在新北市離捷運站走路10分鐘會到的小公寓,兩房一廳,一個人住無房貸
。有一台代步國產車。
另外長輩以前以她的名字投資的項目,目前每年回饋20-30萬不等。
最後工作以來加上那筆長輩用她名字投資的回饋金額,目前現金累積500萬。
友人說她不想努力了,不想要接更多案子,想要每天工作四小時,剩下的時間運動、打電
動、料理、耍廢。以她的條件,可以這樣耍廢到老嗎?
如果妳是他,是會選擇乖乖去當社畜,還是直接躺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