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說,藝人羅莉塔要她男友簽訂一個合約
就是說如果男友婚後外遇,要賠償羅莉塔300萬台幣
可是羅莉塔的男友拒絕簽,羅莉塔為此很生氣
我想問一下大家的看法
單就這件事情來說,大家覺得男方有理??還是女方有理呢??
如果男生不簽,是不是在女生看來,男生根本沒有堅決的心不去外遇??
那男生是不是會覺得說,我為什麼要簽?女生何必這樣不信任??
我自己是在想,這年頭難道找一個可以讓自己安心不去外遇的對象,現在變得這樣困難??
還是說,簽那個只是一個防範的手段,以防萬一將來真感情變了,也有個一點保障???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