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商浩克出招了!被毆7天傷勢曝 「控警

作者: atrophy5566 (阿戳飛5566)   2023-05-29 08:43:04
推 SweetLee: 既然知道警察沒那麼笨 不就證明不是情 59.127.45.14 05/28 22:57
→ SweetLee: 緒失控了嗎? 情緒失控的時候才不會理 59.127.45.14 05/28 22:57
→ SweetLee: 性思考,會失去理性變無腦亂打人 59.127.45.14 05/28 22:57
→ SweetLee: 就沒情緒失控一直在那邊帶風向 59.127.45.14 05/28 22:58
謝謝推文為我們示範怎麼過度類推
情緒分為四個象限,分別被強烈不強烈、正向負向所劃分
情緒並非二分法,好或不好、理性或非理性
當我們用「情緒失控」形容一個人時,通常是指這個人喪失了某種判斷能力,而這種判斷
能力通常會是外在道德、法律的約束。
當然,極端情緒失控的情境包括失去危險的判斷,我不認為在這事件中的警察沒辦法判斷
危不危險。
總而言之,不能用警察可以判斷危險情境去「證明」是否情緒失控,這件事可以有相關,
但不必然有因果。
我比較認同推文中有版友說警察在被打後,需要宣洩的看法,但是我覺得他穿上制服,就
有做好他的工作,他可以選擇其他方式宣洩他的壓力。我可以理解他,但既然被錄下,懲
處也只能乖乖吞了。
我之前在教育界服務,曾經被情緒失控的學生痛毆,但那時候我的身分是老師,難道我也
要以急性壓力創傷等理由打回去嗎?
我用這理由合理打回去,我不被家長告死才怪。
如果認同警察打浩克的,應該要給個「必要性」的理由吧?如果浩克真的危險,怎麼不選
擇叫其他警力支援,人多好一起壓制呢?而且被噴辣椒水後,浩克只剩叫囂也沒攻擊行為

如果一個民眾,坐在路邊叫囂,警察已經噴辣椒水了,你還會支持警察拿警棍打他嗎?
當然先前浩克有對警察揮拳,可是警察當下不強力執法,等浩克坐在路邊噴辣椒水後,跑
去打他的「目的」跟「必要性」為何?
公務機關在行政行為不是有「比例原則」嗎?
別忘了,不只該員警,連分局長、派出所所長也一起受到處分,如果警界都認為懲處合理
,乖乖的吞下去,那可以想一下,究竟該員警的執法方式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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