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試探就是從摸手開始
男的和妳聊天氣氛不錯
想進一步就是從摸手看妳的反應
當然
互有好感就是感覺好
反之 就是一陣噁
以我自己 被摸手 第一反應 是先愣住
有好感就不排斥第二次試探
沒有好感 就是保持距離 但會假裝沒發生任何事
畢竟第一次摸手 對方一定也是假借拿東西的機會去碰觸
除非對方一再藉機會摸 才會起衝突警告
正常情況下
對方也知道妳的反應是能接受 或不能接受
但卻常發生 對方自我感覺良好的一再沒分寸
朋友A就曾經 因此傳簡訊警告男同事
(但我自己被摸手會避開而已
因為摸手就說對方性騷擾 對方當然可以直接反駁是不小心碰到
作為性騷擾的證據 小題大作了)
但朋友A認為 性騷擾只要是達成妳不舒服就成立
我是認為 當然以妳不舒服為主
但要獲得旁人的全數認可支持 至少摸手=性騷擾是不可能的
大家職場上遇過嗎?
尤其是主管
只是拿個東西就可能被摸到手 我是覺得太刻意
以前國中少女時更笨
去診所醫師拿聽診器 醫生手竟然撫摸胸部
是真的在撫摸 不是不小心碰到
就眼睛互相注視 感覺看著人面禽獸
我很驚恐 但當下跟事後完全沒跟媽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