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晚上在中正大學的田徑操場跑步,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騷擾為何要轉頭「盯」著她看?
然後還叫人代PO在FB校版公審說我是「耳機變態怪人」:
https://i.imgur.com/48pWivE.jpg
後來隔天學校教官夥同警察來宿舍直接來抓我我就被抓到警察局了:
https://i.imgur.com/uuPJQgp.jpg
我想請問大家,
我只是單純想轉換跑道而已。
邊跑步邊盯著女生算是性騷擾嗎?
跑步一直轉頭注意後面真的算是變態性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