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快訊/丁特一審告贏了!遊戲橘子判賠784萬急發聲明:對判決深表遺憾
新聞內容:記者蘇晟彥/台北報導
知名實況主、BYG 戰隊老闆丁特在 2021 年因《天堂 M》「紫布事件」與遊戲橘子槓上,
最後演變成雙方互告掀起法庭戰,丁特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向遊戲橘子求償損失的 5
倍,共 2070 萬 6000 元,21日開庭宣判遊戲橘子應付784萬785元,全案可上訴。
▼實況主丁特告遊戲橘子 。(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https://i.imgur.com/nxL2yHk.jpg
▲▼實況主丁特告遊戲橘子 。(圖/記者李毓康攝)
回顧紫布事件經過,2021 年丁特在手機遊戲《天堂 M》豪砸上百萬元後,發現紫布製作
機率遠低於官方公告數字,而因為直播上隔空交火,事後雙方互告,遊戲橘子告丁特「侵
權行為」、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前者在 2021 年 12 月法院宣判遊戲橘子敗訴
,駁回遊戲橘子要求丁特賠償和登報道歉的請求,整體官司糾纏近2年。
士林地院21日針對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一案宣判,被告遊戲橘子應給付原告新台
幣784萬875元。
此外,遊戲橘子也針對此案發出聲明表示,聲明全文如下:
遊戲橘子與網路直播主「丁特」因《天堂M》的遊戲機制問題訴諸法庭,士林地方法院於
今(21)日一審宣判遊戲橘子應部分賠償予丁特。遊戲橘子對此再次嚴正重申,遊戲機制絕
不存在廣告不實的可能,對判決表示強烈的遺憾。
遊戲產業其獨特性、複雜性需要一定的溝通過程,才能讓外界理解,為促使台灣遊戲產業
的正向發展,遊戲橘子有義務持續向各界充分溝通,爭取社會對台灣遊戲產業有正確的認
知,遊戲橘子也將秉持一貫的誠信原則,為台灣玩家提供優質的遊戲內容與服務。
兩大原則:代理商沒有權限、原廠調整符合台灣生態的遊戲機制
訴訟過程中,遊戲橘子不斷強調二大原則。其一,遊戲橘子絕無廣告不實之行為,亦從未
惡意更改遊戲中道具製作機率。其二,原廠會針對當地遊戲生態進行微調,這才是台韓兩
版機制不同的主要原因。根據遊戲橘子與原廠的合約,遊戲橘子沒有設定或更改遊戲道具
製作成功機率之權利。部分資深玩家曾受邀參加2019年12月所舉辦的說明會,辦理原因是
原廠為了了解台灣玩家需求,而非廣告目的,且在說明會中原廠也清楚說到「可以期待台
版推出的內容」,可見其版本獨立性。
台韓機率不同是因遊戲生態差異,「台版」設計體驗勝過韓版,可期望的紫布多了0.7張
遊戲橘子客服人員曾於2021年8月27日、30日向丁特說明遊戲機制,根據通話記錄顯示,
客服人員已清楚的向其說明台韓兩版的機率不同,但真正影響玩家權益的期望值,台韓兩
版是相同的。遊戲橘子也在法庭上說明,真正影響原廠決定調整台版機率的關鍵原因,是
原廠針對台灣遊戲生態與玩家需求而進行在地化,故此設計出更適合台灣玩家的遊戲機制
:「台版製作紫布僅需99個素材,而韓版則需201個素材」,進一步以遊戲直播主丁特使
用80,784個材料製作紫布為例*註1,台版玩家期望可獲得的紫布比韓版玩家多0.7張,證
實台版玩家將可以獲得優於韓版的遊戲體驗。
遊戲橘子將評估上訴,期望回歸理性討論
遊戲橘子深知台灣遊戲產業的獨特、複雜與困境,我們將重新盤點並研擬更精要的論述,
再對外說明下一步的可能性。相信關注本案的每一個人,都是同樣期望遊戲產業的進步。
作為代理商的遊戲橘子,更是永遠以玩家為第一順位,我們深知,唯有與玩家們創造共榮
共好的遊戲環境,才有機會實現永續經營的願景,損害玩家權益之舉絕非代理商之策。在
此,遊戲橘子也一同呼籲丁特直播主回歸理性討論,讓更多的玩家一起參與改善台灣遊戲
生態。
此外,丁特委任律師也在晚間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遊戲橘子公司代理發行《天堂 M》手遊,自民國106年底在臺發行以來,即多次對消
費者廣告宣稱遊戲中所有機率型商品之機率與韓國原版一致,但經丁特於消費過程卻發現
實際製作機率與廣告宣稱機率相去甚遠,此事實除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前於民國111年6月間
認定遊戲橘子公司確有廣告不實而裁處新台幣200萬元外,針對丁特因遊戲橘子公司提供
不實資訊,而在錯誤認知前提下所為消費行為,前已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雖遊戲橘子
公司於法院審理過程中,多次以其僅為代理商而無調整機率的權限,企圖規避其企業經營
者責任,甚或以臺灣玩家期望值高於韓版等說詞,企圖混淆法院認定,但幸經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承審法官多次開庭、詳為調查後,於今日宣判認定遊戲橘子公司應賠償丁特新台幣
784萬875元。
丁特提起本件消費訴訟之目的,就是為了揭露真相並請求合理的損害賠償,並企望以此作
為其他同樣受害消費者之前例,以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應有之權利,同時作為其他遊戲開發
商或代理商之警惕,遊戲營運仍應以誠實為本,否則即便消費者一時遭到蒙騙,但最終仍
有司法作為消費者權利救濟及正義伸張之後盾!
最後,很遺憾看到遊戲橘子公司針對判決所為之聲明,仍然在藉詞規避其身為遊戲代理商
之企業經營者責任,事實上,針對臺灣遊戲生態之改善,應該不是要求消費者不得加以評
論,甚至以提告之方式企圖遏止消費者間之合理討論,否則,如何達到遊戲橘子公司所稱
使更多的消費者一起參與改善台灣遊戲生態?為此,我們也呼籲遊戲橘子公司,經營遊戲
產業之重點應該在於企業經營者應更充分、透明的告知消費者遊戲相關資訊,對於遊戲營
運均能以誠實為上策,並以確保消費者權益為優先,方能實現遊戲產業永續經營之願景。
晟奕法律事務所 陳義文 律師
新聞連結:https://game.ettoday.net/article/2544348.htm
心得:
從彈水阿給開始玩橘子的遊戲(不小心透露年齡
久久沒完遊戲了!
再看到遊戲橘子竟然是罰幾百萬的消息
看起來兩邊各自主張都有邏輯 有沒有法律專家來個專業分析看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