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ckloveswet (片面惠惠國)》之銘言:
: 我的情況是經濟條件完全允許把基因留下去的男性,但我完全不嚮往婚姻關係。
: 我假設有一個同樣排斥婚姻只想生小孩的純合作夥伴,而我會支出從懷孕至小孩成年間費
: 用,以下是的初步構想,
: 前期有兩個方案:
: 1.女方全職帶小孩至小學,期間以女方可接受數字給薪。
: 2.雙方上班期間托嬰,下班後協作,但這部份支出平分。
: 再之後小孩所有開銷都由我負責,女方只需要盡職滿足小孩對母親角色的情感需求就好,
: 其餘在不影響小孩價值觀的前提下女方任何行為我都沒意見。
: 以上有3個前提: 1.我出錢小孩跟我姓 2.我出錢新生兒我要驗DNA 3.小孩成長期間需同
: 居以維持其家庭需求,女方自用品以外開銷由我支出
: 洗衣打掃做飯我的水準遠在一般女性之上,女方自行打理不要額外製造髒亂就好。
: 小孩價值觀成型穩定後逐漸跟他講明一切,待其成年正式拆夥。
: 這種完全以延續基因為目的的合作模式,對女性來說有市場嗎?
: ########
: 反省了一下,我本身不是個優秀的基因提供者,確實用合作角度來命題顯得傲慢。
: 在基因普普通通的前提下,必然不存在理想的合作者,結論是我不夠好。
: 但還是好奇地拋出以下問題:
: 若妳是完全有生育打算的女性,以小孩生存優勢所進行的對價是有吸引力的嗎?
: 在生育發生前,希望有一個具生存優勢的小孩,是不是比希望小孩將來具有生存優勢來得
: 實際?
: 若上兩題對妳是成立的,在完全不必和男方親密接觸的前提下,還有什麼令妳牴觸而且大
: 過一切?
: ########
: 再補充一下,感覺滿多人沒意會清楚。
: A方案是,當7年有薪保母後回頭經營妳自己,但有風險。
: B方案是,繼續經營妳自己,啊既然大家都要顧小孩保母錢就都要出。
: 對人生比較大的影響就是多了個母親身份,犧牲真的有很大嗎?(當然用我的基因的話是
: 夠犧牲啦)
: 再剩下場地跟有的沒的都我出欸。
: 徵求的是本身"也想"生小孩的,哪有什麼幫不幫==
: 雖然早有人點出癥結,我的問題已經算close了,
: 但還是提醒把內容看清楚再爆炸會比較體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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