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說到搭訕,我想一些看法
就是搭訕包含某些程序性上的要素,
就跟法院「開庭」醫生看病「問診」類似
「開庭」可能包含:宣讀案發事由然後
尋問原告被告
「問診」是訴說病情,醫生回覆他的觀察診斷,最後開藥
同理
搭訕要素就是:吸引注意(讓小姐停下或者是開啟跟自己的對話)+ 說明搭訕原因(通常
是誇讚)+表明想認識
結果是:(了解 收獲資訊) + 得到聯絡資訊
+不行的原因(被拒絕)
感覺我講了一堆廢話
不過其實有時候覺得搭訕也是日行一善
既然女生是這麼喜歡被路人搭訕的話
可是既然是行善目的,好像反而該朝
平常其實不太有人搭訕的那群去做。
搭訕=吸引注意+說明原因+表明想認識的心意
.... 感覺一層比一層難呢...